普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2年清明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
普防疫指办通〔2022〕2号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点多、面广、频发,且波及范围广,我省多地市相继出现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避免清明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2022年清明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揭防疫指办通告〔2022〕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并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各类骨灰寄存场所(包括宗教场所等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现场祭扫活动。全市各殡仪馆、医院太平间暂停举行守灵、遗体告别等人员聚集的相关业务;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费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即日起,一律禁止上山现场祭扫;不得在农村祠堂举行宗族性、聚集性祭拜活动。各乡镇场街道、各村(社区)要在上山路口全面设卡检查,劝阻市民上山扫墓祭拜。倡导市民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先人。市民可进入“粤省事”上的“云祭扫”模块进行网上拜祭或者委托拜祭。
三、倡议外地人员今年暂不返乡祭扫,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告知在外地的亲人朋友、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在外教师、留学生、境外投资合作企业员工,以及在外地务工人员,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人员暂缓返乡祭祖探亲。
四、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举行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防控工作,扰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告。
普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