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区域内发生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参保地相关政策。
待遇说明
全国各地的医保目录、报销政策不同。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所用的药品、服务设施、诊疗项目,是否能报销,执行【就医地政策】;门诊是否报销、医保的起付线、报销比例等问题,执行【参保地政策】。
门诊慢特病就医
京津冀区域内门诊慢特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津冀参保人员需咨询参保地)。
北京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1.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备案。
参保人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备案手续。
每个病种可在本人异地就医备案的统筹地区内选定1—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特病定点医疗机构。
完成“特殊病种”备案后,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一份“备案单”交还参保人员。
2.在就医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治疗。
京津冀参保人区域内跨省就医,能实时报销、直接结算吗?
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所在参保地,如支持其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持卡/码按规定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的医疗费用。
京津冀三地哪些定点医院,可以实时报销、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定点医院信息。
津冀三地医保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
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执行【就医地】的医保政策;
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政策。
京津冀就医无需备案后,相关的报销待遇有变化吗?
报销待遇不变。
北京参保人在津冀就医——执行北京市医保报销政策。
津冀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执行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天津市、河北省参保人在北京就医,能享受什么?
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的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全额结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医保目录——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
报销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
京津冀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就医,需要选具体的定点医院就医吗?
普通门诊、住院就医不需要。门诊慢特病就医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
津冀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认定和登记(备案)流程,咨询参保地。
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天津市、河北省就医购药,可以直接用北京医保吗?
可以直接就医结算。
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包括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
北京市参保人,去津冀就医能实现实时报销、直接结算吗?
北京参保人员在天津市、河北省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购药,持卡/码按规定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的医疗费用。
北京市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进行手工报销?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单位相关经办人员到单位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其参保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津、冀参保人员,来京就医?
津冀参保人员来京就医视同已做异地就医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备案。
适用人群、报销政策等详细内容,需咨询参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