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书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甲方: 组团社
乙方: 游客
一:购物补充条款
1、 购物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
2、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请理性消费,保留票据,请谨慎选择。
附:购物场所介绍
购物点名
主要销售商品
购物停留时间
特色藏寨
工艺品、藏银
约40分钟
特产、药材综合店
中药材、特产
约40分钟
丝绸博物馆
丝绸
约40分钟
二:自费、自理补充条款
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项目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旅行社不会售卖此表格以外的任何自费项目,如果全体客人一致要求参加非推荐自费项目,请全团客人签字同意,导游方可安排;
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自费项目价格组成包含:门票、车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停车费、入城费、预定费等综合费用;如您同意参加,须在表格上勾选后书面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城市
项目
费用
九寨沟
藏家烤羊活动
150元/人
九寨沟
藏羌歌舞晚会
180-260元/人
备注:以上自费项目,您可自主选择或要求参加一项或多项
景区自理项目
费用
九寨沟沟内自助餐
78元/人
九寨沟观光车
90元/人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一、二)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