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缅怀抗美援朝的革命烈士,传承红色精神,湖北省黄梅县新开镇一行27位老人,4月15日参加黄梅县众城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包价旅游的组团(组团社领队员王海娟,游车号:鄂J3955)。我们根据10天前组团社与我们商定的包价旅游的约定书,每人交给王海娟1380元。
17日早 6时许,在大连湾新港乘上地接社旅游车(导游谷小丽,车号辽B4346B),当车行至丹东宽甸县虎山镇时,谷导游强迫全车游客变更原约定的服务项目,到鸭绿江河口断桥景点,必须另交她坐游船,登岛,看演出三票费共计600元(有录音),我们当即反对,强烈要求她按原约定书履行义务,胡列名老人要求她出示导游证,她鄙视地回答:“我的导游证只给有价值的人看"。梅雨斌老人要举报她,她大发雷霆高喊:"我们谁怕谁,我是地头蛇,交钱心不甘,大门当保安,不交600元,不要随团进景点"。
由于车上47名游客是弱势群体的老年人,加上环境和信息也都处于弱势地位,又担心她暗地使人报复,在相持很长的一段时间后,有人忍气吞声地掏钱。退役老兵陈东山老人78岁,反感其违约,严辞拒交。上午12时 30分许,车到达河口断桥景点时,70岁的胡列名老人为保护陈东山老人的安全,不顾左腿胫骨平台骨折的伤痛也毅然地拒交了,陪同陈东山老人坐在景点外的石板上。
下午2时 30 分许,谷导游完成擅自变更的旅游项目带队上车,陈、胡俩老人才随队上车,向原约定的铁道抗美援朝博物馆,国门19号界碑三景点进发,车到桃花园停车站后,谷导游带队换乘小火车,又将陈、胡俩老人抛弃不准随团.。
展开全文老人遭弃后,打听到从桃花园到前面最远景点也不过9里路程。于是,俩老人租了车还比团队先到国门景点,略览后徒步返回,步行到铁路与公路交叉的水塘边时,返回的小火车追上了他俩人,小火车上同伴要求谷导游停车带上两位老人,第三次遭到她的拒绝,当地的王大妈见状,出于愤慨和同情用电动三轮车将胡列名老人送到桃花园车站。在桃花园站点,谷导游带队观看《长津湖》宣教短片,两位老人恳求观看,第四次遭到拒绝。
18日下午5时30分许,车到旅顺港口区潜艇博物馆(此景点不是约定内的,而约定的又没去)工作人员已下班,大门上锁,谷导游跟后门保安嘀咕几句后带队进去了,两位老人第五次遭拒,陈东山老人拿出退役军人优待证,保安说"没用,走开"。一位当地驻军人员路过见状批评说"简直瞎搞!"
为了依法旅游,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让老人们出游有安全感,我们强烈要求如下:
1. 湖北老人在辽宁红色旅游,遭到严重的人格侮辱,也是对抗美援朝英雄们的亵渎。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长必须在《湖北日报》上公开道歉。
2. 退还谷小丽擅自变更约定,胁迫另行收走的全部钱款。(600元/人)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