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9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编制生态保护与管理及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促进湿地公园规范健康发展。
3、负责对辖区内湿地保护、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宣传科教、治安保卫和市场营销、旅游开发、环境卫生、社区发展等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展湿地恢复、物种保护和湿地植被演替控制技术等生态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湿地生态和园区管理的监测,实现科学经营管理,努力提升湿地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以及科学管理水平。
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下设办公室、科研监测站、计划财务股、科普宣教室、旅游发展部、湿地保护管理站等(六)个内设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6名,管理编制数8人,专业技术编制数8人。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年末我局现有干部职工14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中级职称1名,初级职称5名),管理人员5名,工勤人员3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93.27万元,实际支出228.55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18.25%。人员经费支出136.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
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
58.2万元,实际支出83.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 143.12%。其中:湿地恢复与保护管理站景观工程支出27.7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补助资金10万元,人才引进生活补贴3.6万元,绩效奖27.0万元。
科普宣教馆工作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0%,主要用于科普宣教馆日常开馆运转工作等方面。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6.0%,主要用于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若有,参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描述)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若有,参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描述)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若有,参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描述)
2022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重点)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湿地保护方面
(1)严厉打击,强化保护。对巡护过程中发现的破坏湿地资源、损毁湿地公园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做到一经发现立即禁止,当场记录、及时汇报,将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配合《关于提供国家湿地公园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线索的函》(湘环函〔2023〕175号)和《关于请核实处理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疑似问题的函》(林湿函〔2023〕18号),现场取证,核查处理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线索,及时消除负面清单。
(2)科学修复,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湿地公园生态资源环境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对湿地范围内乱搭乱建、网箱捕鱼、采砂等行为依法查处。2023年“增殖放流”保护湿地鱼类资源活动,共计增放鱼类5万尾。
2、湿地宣教方面
(1)打造品牌效应,强化队伍建设。发挥国字号金牌“河小青”作用,依托已有的“全国自然教育基地”“湖南省‘十佳’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湖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等基地优势,成立了“江华瑶族自治县河小青行动中心”行动中心,组建了111支“河小青”小分队,32支绿色传播宣讲队,招募了“河小青”志愿者4000余名,实现了湿地科普向乡镇中小学纵深全覆盖。
(2)创新宣传方式,优化管理模式。一是累计向公众讲解自然知识上千次,组织开展户外生态实践、环保科普进校园、中小学生绿色研学活动、青年专家公益环保讲座、生态讲解员培训两百余场。二是将湿地科普知识纳入县城中小学校地方性课程,潜移默化培养起青少年尊重自然、热爱湿地的生态意识。三是通过开设公众号、“河小青”专栏等线上线下宣传,民众知晓度达98%以上,营造了良好的湿地生态氛围。
(3)丰富实践活动,形成示范引领。开展以“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和端午、中秋等传统文化节日为主题的大型宣教活动,构建“设施单位+学校+社会组织”湿地宣教体系。依托红领巾校外实践基地,邀请江华职业中专“小老师”们每周在基地组织青少年开展如环保小制作、废弃物品时装秀、多肉种植小课堂、垃圾分类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课,寓教于乐,树立生态实践体验示范标杆。
3、湿地监测方面
按计划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动植物监测。一是合理运用红外相机监测。分别在花江和码市布设红外相机10台,拍摄到白鹇、毛冠鹿等珍贵物种。二是布设样线带监测。分别在顾院、胡猪口等地设置样带10条,样地10个,鸟类监测样点3个,按每月4次的频率开展常态化监测。今年以来,通过监测首次发现黄腹鹨、长嘴剑鸻、丘鹬、冠纹柳莺、暗灰鹃鵙、灰卷尾6种鸟类。三是重点监测。特别是加大对“鸟中大熊猫” 中华秋沙鸭野生种群的监测力度,利用好这一独特资源,把中华秋沙鸭作为“绿色瑶都”的一部分打造成江华环境的一张名片。
(二)工作成果
1、顺利完成了中央预算内资金《湖南江华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2、连续两年在公园内监测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野生种群在湿地公园越冬,进一步证明了我县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3、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荣获“全国自然教育基地”称号,是目前湖南省唯一一家湿地公园获评全国自然教育基地,也是永州市首家全国自然教育基地。
4、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自制短视频《保护湿地让碳源变碳库》在全国4400+视频中脱颖而出,入选了全国低碳优秀30个视频,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会前及会上播出。
5、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荣获湖南省“十佳”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6、江华河小青行动中心荣获全省县级优秀行动中心。
7、与职业中专共同组建的湿地“青苗帮”团队被评全省优秀志愿服务团队。
8、唐彦飞同志(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负责人)荣获湖南省“十佳生态环境讲解员”、周凌同志(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科普宣教室主任)荣获湖南省优秀“小青荷”环保讲师称号。
七、存在的问题(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描述)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继续优化。主要是部分业务处室
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不到位,针对一级指标,很难形成行之有效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致无法衡量项目。
二是绩效评价应用有待继续加强。绩效评价通常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很难改变预算使用效果。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6月15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3年整体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