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2月14日,我局发布了《东疆规建局关于责令方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7家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你单位于60天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未完成整改,我局将按规定撤销以下单位持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天津市吉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11201183286122545):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2.天津市佳福工程有限公司(91120110MA078RF06N):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3.天津顺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91120118MA07BJ523Y):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4.天津通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91120116MA07AH602K):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5.天津旭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91120118MA06YW8M6M):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6.天津中海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120118MA06Y5NG93):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7.天津珠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120118MA07A0WH0X):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8.维龙电力科技(天津)有限公司(91120118MA07224F8W):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9.中路达(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120118MA07BQRP08):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10.奕盛(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120222MA073A7W3B):未按安许要求提交整改材料。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示下发之日起),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有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局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402室,联系电话:257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