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18-11-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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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梅东片区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H)2018-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梅东片区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一标段已由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湖太旅【2018】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梅东片区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一标段,位于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内。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主要通过堤岸加固、清淤拓浚、截污净化、清障拆违等综合措施,增加调蓄能力,实现固岸护坡。总建设内容为拓浚河道4.2km;新建护岸及堤防9.264m,整治湖漾面积2.97万m2。本标段主要包括瑶阶河部分、小港河部分、范家河、莫家田河南。其中河道土方开挖(含疏浚)约14.8万m3,土方填筑约2.5万m3;岸坡整治约4810m。
本标段施工预算:1950 万元。工期:8个月,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图纸等或登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tb.huzhou.gov.cn)下载。
4.2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代理人如下信箱:hzctzb @163.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 9日。招标人将于2018年 12 月 12 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廉洁守信承诺书的递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资料下载栏建设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同时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300元。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内
联系人: 吴文昌
邮 编: 313000
电 话: 0572-2090612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
联 系 人:顾巍巍
邮 编:313000
电 话:0572-2275856
传 真: 0572-2275853
电子信箱:hzctzb@163.com
2018年11月28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一
企业
1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07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07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7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它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由项目组其他人员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含2018年8、9、10月)
4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53601-72451-656-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