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要求批准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奉化区连山快速公路工程(二)期等19个建设用地地块土地征收的请示》(奉自然资规〔2023〕31号)收悉。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相关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同意征收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奉化区连山快速公路工程(二)期等19个建设用地土地。接文后,你局要会同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奉化区连山快速公路工程(二)期等19个建设用地地块基本信息情况表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