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陈氏宗族脉络演化图
因此,走马塘传统村落的历史文脉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个典型的血缘村落,走马塘是一个独立完整的社会单元,在长期缓慢的发展过程中,宗族社会的兴衰推动着村落的演化,并成为村落空间的内在结构和生成逻辑,孕育了家族血缘关系与村落空间结构之间与生俱来的强烈耦合关系;二是作为一个特色的进士村落,走马塘陈氏宗族历史背景宏大,并在历朝科举制度中成绩辉煌,共出了9位大学士,7位翰林,76名进士,集中地体现了儒学文化中的“入世”精神,陈氏先祖构成了典型的中国士大夫群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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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马塘空间演进历程
血缘聚落空间演进历程与宗族发展脉络紧密关联,宗族历史大记事是村落空间发展变迁的时间刻度,村落空间遗存则是宗族历史记忆的物质见证,二者相互映衬。
陈氏始祖挖四方河建村定居,奠定了走马塘的空间基础,陈氏族人一直在此繁衍生息。千百年的历史时光,并未改变四方河的历史环境。五世祖陈曦所建的祖堂,是陈氏宗族等级最高的宗祠,位于四方河内的中心位置,同时也是宗族精神和文化的中心。以此为原点,陈氏三房、四房、六房院落环伺分布。八世时,陈氏宗族人丁兴旺,陈大有、陈大寅两兄弟划分为东西两支,且各自建有房族支祠,陈大有一脉的东众祠堂——老祠堂,陈大寅一脉的西众祠堂——新词堂。十世祖陈埙辞官返乡之后,立荷花为族花,在村内遍挖荷塘种植荷花,最多时村内共有荷花塘72处,几乎院院门前有荷塘。随着宗族的血脉分衍,以堂前为核心的宗族院落遍布四方河内,其中以清代陈氏二十七世祖陈文言兄弟四人所建的日、月、星、辰四房最为著名。直至近代,走马塘村落空间基本一直在四方河内缓慢演进,并形成了“四方河内,祖堂居中,东西两众,荷塘遍布,各堂沿四周林立”的空间结构(图2)。
图2 走马塘历史空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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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关系,村落空间的内在结构
中国的村落是按宗族制度组织起来的,根深蒂固的家族文化及其酿造的家族精神是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建立在父系社会基础上的宗族结构,作为传统社会最基层的社会组织,构成了长久以来中国乡村中一种稳定的社会关系,是传统村落形成与演化的内在机制,也是传统村落空间形态的生成逻辑。受此影响,传统村落空间特色存在两个方面的在地特征:一是空间结构方面,村落族房分布与宗族族房关系存在同构性;二是院落肌理方面,院落肌理演变与宗族社会变迁存在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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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与房族嵌套结构
宗族社会的族房组织结构关系,主要基于同宗共祖的纵向血脉分衍,完整的族房组织结构包括“族长—房长—支长—户长—家长”5个层次[1],具有清晰的层次性。地区差异性既与家族文化传统相关,也与在地居住形式相关。浙东宁波地区以“堂前”建筑为中心,墙门院落合居的形式,便无法按照《义序的宗族研究》中“家以灶记,户以住屋计”的标准划分[2]。走马塘陈氏宗族的族房结构,主要划分为“宗族—房族—家庭”3个层次。由于祖先崇拜文化思想的影响,一族一房的始祖不仅是宗族血脉的原点,也是宗族精神文化的中心,族房的中心性与层次性一一对应。
投影到村落空间上,宗族关系的中心性通过宗祠、支祠、堂前等公共祭祀建筑予以象征和控制,层次性则通过宗族集聚、房族分异、同房分序的空间层次得以印证。走马塘陈氏宗族以祖堂为中心,四方河为边界,呈现出清晰的向心集聚村落结构。祖堂不仅是供奉先祖的血脉源头和空间核心,同时也是控制村内族房院落有序分布的参照物,直接管控下一级祭祀建筑房族支祠。四方河内,血缘亲属关系更为紧密的东西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内部管理体系,并以东西两众祠堂为核心形成相对独立的向心集聚空间组织,形成两房分异格局。空间上,房族支祠通过对日常祭祀建筑堂前的控制,有序组织房族院落空间。东众祠堂统领着以日、月、星、辰为代表的房族院落,西众祠堂管控着以幕川公堂、象公堂、瞻衮堂为代表的西众院落。血缘关系最为亲密的五服亲属,则以堂前为核、墙门为界,共祖同居于向心集聚的墙门院落内(图3)。院落空间在堂前的控制之下,呈左右格局,长幼尊卑秩序等级分明。
图3 走马塘族房嵌套结构
宗族集聚、房族分异、同房分序共同构成了走马塘的村落空间组织,族房关系通过家族宗祠、东西两众房族支祠及各房堂前的“社会—空间”地图式转换,在整体空间上形成逐一内聚的自相似性的嵌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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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族院落形制演变
千百年来,宗族社会变迁一直受到内外压力的影响。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商业贸易的繁荣,赋予宗族成员更充分的财富支配能力。原本同财共居的集体模式,越来越妨碍商业经营中资本运作的私密性要求。个体主义趋势带来的分户析产,成为必然过程。另一方面,自上而下建构的强势族权组织,也不断受到底层房族、家庭的抵抗。对族权家长神性的解构,对个体行为自由的追逐贯穿宗族社会发展的始终。内外压力之下,族房组织之间的冲突和分异逐渐不可调和,并最终导致宗族结构由盛到衰,逐渐瓦解的“碎片化”过程。反映到院落肌理上,就是个体主义影响下院落规模由大到小、由繁到简,自由主义影响下院落空间由神性到人性的演变过程(图4)。
图4 房族院落型制演变图
走马塘起源的北宋时期,朝廷对民间建祠祭祖管理的放松,推动了宗族组织的形成。同时,宁波平原刚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地拓植、水利建设等公共事务,十分依赖宗族力量的集体管理和经济支持。族权的鼎盛使得宗族在村落空间资源的占有和分配过程中,拥有绝对话语权。象征族权的祭祀建筑占据院落空间的核心位置,礼仪秩序是院落空间组织的核心诉求,由此确立了走马塘宋代房族院落历史原型——“厅堂明廊”型。陈氏族谱对这一院落肌理有详细记载,“东西两厢房,前后两明堂,中间是穿堂,后厅造正堂,前有照壁,东西两条弄堂,两旁开月洞门,前树立旗杆”。厅堂明廊型院落是陈氏宗族发展壮大时期的院落形式,空间形制完整,祭祀中心独立,礼仪轴线突出,用于祀祠的堂前是绝对的权威。明代营建的幕川公堂、象公堂是走马塘现存较完整的厅堂明廊型院落,其空间形式与历史记载并无二致。
到了清代,浙东学派“经世致用,工商皆本”的文化思想广为流传,宁波商贸经济的繁荣发展加速了宗族社会底层组织的经济独立过程。房族、家庭独立财产制度的建立,使宗族的概念被相对弱化,浙东特色的“族房两级制”得以形成。与此相适应,清代院落开始出现简化,“H”型墙门院落成为主要形式,走马塘名盛一时的日、月、星、辰4座院落便是其典型代表。院落空间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的分布方式,延续了宗族组织的完整性和秩序性,符合“族房制”下分户析产的要求和原则。与厅堂明廊型院落相比,“H”型院落的主要变化集中在院落轴线空间上。堂前祭祀建筑的弱化、礼仪空间序列的取消、生活祭祀空间的混合,都表明院落肌理的“神性”色彩逐渐褪去,“祖宗”的地位慢慢让位于“家长”,“人性”的生活要求得到应有的尊重,个体主义的独立性获得了实现[3]。
民国时期,封建制度的消亡和现代生活方式的产生,从思想文化和经济基础等各方面给予传统宗族制度沉痛打击,宗族社会组织结构真正开始瓦解[4]。宗族组织单元以“三代同居”的家庭为主,墙门院落的合居形式进一步向三合院独居形式简化,空间上彻底摆脱了房族院落的束缚。走马塘民国时期所建的三合院,如陈露芗故居老流房等,不再受宗族、房族管控,而是以独门独户的形式在四方河内自由分布,个体行为的自由性得到彻底释放。与先前房族院落的历史原型相比较,三合院仅在空间形式上保留了一开间堂前祭祀空间,居住空间的人居性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叁
房族院落,村落空间的保护单元
宗族社会是一个严密的组织结构,其中“宗族”是一个显性的存在,通过祠堂的地位得以标识。“房族”则在今天的传统村落中被不约而同地忽视,而实际上正是房族构成了宗族社会的基本关系,房族院落组成了村落空间的基本单元。祠堂建筑的存在和保护,仅仅能反映宗族社会的存在与否,而房族院落单元的存在和保护,才能真正反映宗族社会和村落空间的组织方式。因此,走马塘传统村落保护过程中,通过识别不同历史时期的院落单元,进行不同级别的保护与修缮。以在地房族院落为单元,保护历史空间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统筹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实施工作,建构传统村落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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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识别
随着宗族社会的瓦解、土地改革的产权分割及民居建筑的新旧更替,走马塘房族院落空间单元早已零散化和模糊化。因此现状新旧拼贴的混乱肌理下,房族院落的识别,是在地单元保护的第一步。结合走马塘房族院落历史原型研究和浙东地区田野调查经验发现,堂前建筑是房族院落单元识别的空间密码。堂前建筑与祠堂类似,属于公共的祭祀建筑,得以在历史环境的更替过程中维持自身的独立性和延续性。堂前建筑的存在,即意味着房族院落的存在。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院落肌理原型,以堂前建筑为核心定位要素,以中轴线为方向定位要素,以明堂为型制定位要素,以廊屋为格局定位要素,以院墙为边界定位要素,以墙门为入口定位要素,便能完成院落单元识别工作。
走马塘四方河内,现状共辨识出3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房族院落19座,其中宋明时期“厅堂明廊”型历史院落7座,包括祖堂、幕川公堂、象公堂、四房堂、瞻衮堂、市舶司堂和桥头门堂;清代“H”型历史院落5座,包括日房公堂、月房公堂、星房公堂、辰房公堂和贵房公堂;民国“三合院”型历史院落7座,包括忠屋、新东窗门、老流房、新流房、信保房、慈荫堂和公和(图5)。
图5 走马塘房族院落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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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修复
由于营建年代和技术的差异,走马塘现状遗存的历史院落,其院落肌理和建筑质量保存状况各不相同。总体而言,民国时期的三合院保存最完整,建筑质量最好,宋明时期的厅堂明廊型院落零散化最严重,建筑质量最差。因此,在地单元保护的修复工作,必须根据院落实际状况分类处理。走马塘的分类修复,主要从院落肌理完整度①、院落遗存建筑质量及院落历史价值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划分为保护完善型、织补修缮型和重构更新型三类(图6、表1)。
图6 院落保护分类
表1 院落肌理完整度统计表(注:资料来源于作者田野调查数据)
a.保护完善型
保护完善型院落意指院落肌理完整度在90%~100%之间,且建筑质量完好,无需特别修缮的院落,以清代、民国院落为主,包括忠屋、老流房、新流房、新东窗门、慈荫堂、公和、信保房、后新屋、老东窗门9座院落。此类院落自身遗存条件完好,且其中部分院落已经被评选为地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在保护修复过程中,按照历史原型进行整体保护和完善。以洁癖的心态清理少量异质要素的介入,以零容忍的态度禁止一切有损院落建筑质量和整体历史风貌的行为,维持院落肌理的整体性和原真性。同时严格控制保护完善型院落周边风貌,避免现代风格建筑形式和材料对历史风貌的强烈冲击,强化历史院落与历史环境的关联,实现由历史院落向历史建筑群的转换。
b.织补修缮型
织补修缮型院落意指院落肌理完整度在70%~90%之间,建筑质量较好,但存在部分加建、改建、坍塌现象,需要进行整治的院落,以明清院落为主,包括祖堂、幕川公堂、中新屋和前新屋4座院落。此类院落承认传统村落中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合理合法性,对改建行为持包容态度。因此,院落肌理的织补修缮在控制整体历史格局的基础上,重点保护院落空间内的传统建筑,保留并整治历史格局内的新建建筑,仅拆除和重建对院落肌理及整体风貌影响严重的新建建筑。通过新旧拼贴混合的方式,延续院落传统空间的同时,满足居民的现代生活需求。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祖堂作为陈氏宗族的宗祠,幕川公堂作为保存较好且有文献记载的“厅堂明廊”型历史院落,二者历史文化价值较高。因此,修复过程参照历史原型,修复堂前及中轴线礼仪空间序列,恢复院落整体格局,为陈氏族人祭祖文化活动创造条件。
c.重构更新型
重构更新型院落意指院落肌理完整度在70%以下,建筑破损严重,历史格局模糊,无法有效恢复或控制历史风貌的院落,以宋代院落为主,包括桥头门堂、四房堂、象公堂、贵房公堂、宽房公堂、瞻衮堂6座院落。此类院落历史格局尚存,但建筑肌理异化严重,保护修复过程对新建建筑持完全的开放态度,甚至可以作为传统村落商业化开发过程中的空间资源,有意识地进行重构更新,合理地引入市场要素介入,开发旅游产品,带动传统村落经济发展,反哺文化遗产保护修复工作。肌理完整度越低的院落,其空间改造潜力越大,更有利于为商业化利用提供独立完整的院落经营空间,市场化前景更大。但需要注意的是,重构更新过程仍然需要遵循“异质同构”原则,对院落历史格局进行控制,以维持村落整体空间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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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实施
现阶段,传统村落保护修缮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支持,与持续性的院落修缮工作相比,资金数额十分有限。因此,走马塘在保护修缮过程中,遵循“小规模、渐进式”方法,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利用。以房族院落为单元,将拆建工作控制在院落内部,滚动推进修复工作。保护工作管理者和施工者在一个院落修复过程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可以即时推广应用到下一个院落的保护过程,失败的教训也可以得到相应纠正和改善。整个实施工作就是在不断的“实践—反馈—再实践”的过程中进行,避免了一次性修复过程中,工作失误造成的不可挽回损失。
同时,滚动实施过程努力改变保护资金单一来源的现状,以寻求实施主体的多样性。走马塘具体修复实施主体主要分为四类:一是祠堂、堂前等家族公共祭祀建筑,由陈氏家族族人集资共同修缮和建设,重塑家族精神空间核心。二是文保类院落,由政府主导出资修缮,进行日常维护。三是完善修缮型院落,分为两部分:保留部分包括整治,鼓励居民参与,自主修缮,政府提供一定比例资金补助与居民分担修缮费用;拆除更新的部分由政府统一安置,变更建筑使用功能。四是重构更新型院落,更新规模较大的房族院落,搬迁原住民,引导市场力量介入,进行商业开发,推动古村乡村旅游发展。其中,更新重建占保护修缮总量的15%,由两部分组成:整体更新的3座重构型院落:瞻衮堂、宽房公堂、贵房公堂,发展家族文化博物馆和乡村民宿休闲业态;局部更新的桥头门堂、象公堂和四房堂,根据地段特点发展商业服务,并作为公共资源补充村民的各类服务设施(图7)。
图7 实施主体分类
肆
结语
走马塘项目的成功,在于牢牢把握住了其作为血缘聚落的宗族社会在地特征,探索了一种基于“宗族社会”视角的研究思路和保护规划方法,对于我国血缘特色、地缘特色、业缘特色鲜明的传统村落保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具体而言,走马塘项目的成功经验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从宗族社会视角认识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价值和特色
借鉴社会学的相关方法,将传统村落家族社会血缘结构秩序关系投影到空间层面,寻找家族社会与空间结构的耦合关系,从结构完整性和空间完整性方面认识历史遗存的价值和特色,避免仅从现状遗存的表象来评估文化遗产的价值,避免脱离院落整体探讨单体民居建筑,具有一定的理论探索意义。
(2)用类型学方法提出历史院落的修复方法
规划将传统村落保护修复工作控制在家族院落单元内,并根据院落空间原型、历史价值、保存状况的不同,提出不同的修复策略,一方面避免了“休克式”疗法对古村的建设性破坏,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居民社会生活的多样性要求,为村落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弹性空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在政府、市场、村民三方结合中,探索历史文化名村的实施与利用
明确了三方的责任和内容,并积极探索了有条件的市场介入模式:一方面为市场介入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控制和引导市场介入的规模和地段,使实施导则在落实保护规划的基础上,能够有效指导村庄发展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
注
①院落肌理完整度=院落原址建筑基底面积/院落建筑基底总面积。
参考文献
[1]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73.
[2]孙晓曦.基于宗族结构的传统村落肌理演化及整合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5.
[3]邱枫,陈芳.宁波老墙门民居的类型演变分析[J].华中建筑,2007(2):172-174.
[4]李永芳.民国时期传统家族制度的变革与家族文化的衰落[J].中州学刊,2014(1):146-152.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51578256)。
作者简介:
何依,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孙亮,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
许广通,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
获得奖项:
《〈宁波市走马塘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实施导则》荣获“2015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村镇规划类)”一等奖。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