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DDL-2024106
项目名称: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4900.00元
合同包1(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84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1207.7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电梯安装工程
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4900.00
581207.7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质保与售后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电梯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旧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
(4)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