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庆洪在首次审判庭审现场(2012年1月9日摄)。当日,黎庆洪等5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在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恢复开庭审理。新华社记者刘续
黎庆洪,男,1974年2月出生。原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原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贵州省第十届政协委员。
【官方版】2008年,贵阳警方通过调查,确认贵阳的“花梨帮”涉黑,并确认黎庆洪是黑帮“花梨帮”头领。随后,贵阳警方对“花梨帮”实施毁灭性打击。
【民间版】中共贵阳市委书记李军与原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不和,而黎庆洪是贵州省政协委员,又与黄瑶是老乡,李军想从黎庆洪身上,找黄瑶的问题。
2008年9月10日,贵州省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黎庆洪因涉嫌赌博罪被贵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08年10月10日被执行逮捕。
2010年3月25日,贵阳市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黎庆洪案,认定黎庆洪五项罪名成立。(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私藏罪、赌博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判处黎庆洪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0年4月,周泽接受黎庆洪的妻子叶萍委托,担任黎庆洪的二审辩护人。之前,家属也曾找过周泽,但因为对当地尚抱有希望,故聘请了当地律师,一审过后,家属绝望,再次聘请周泽。
周泽调查取证和研究后,认为黎庆洪根本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被指控的其他各项犯罪,也是均不能成立,遂决定为其作无罪辩护,并向二审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近5万字的辩护词。
5月30日,朱明勇律师经翻山越岭探访“花梨帮”真相后,发表《神奇的贵州蹊跷的“黑帮”》。
2010年7月12日,贵州省高级法院裁定以“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贵阳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2010年8月10日,贵阳市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2010年8月16日,贵阳市中级法院裁定准许贵阳市检察院撤回起诉;贵阳市检察院撤诉后退回贵阳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重新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抓捕了接受过周泽调查的多位证人,还抓了委托委托周泽辩护的黎妻叶萍。甚至连平时与黎庆洪一起打过麻将不少人,也被作为黎庆洪的同案犯予以抓捕。
“重新侦查”期间,公安机关还查抄与黎庆洪有关的一些人的合法财产,甚至他人行使合法债权由黎庆洪家偿还的钱款,也被公安机关追缴;对黎庆洪家的财产更是全面予以查抄。
在“重新侦查”期间,周泽近10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黎庆洪,并多次找办案人员交涉,找贵州省公安厅“打黑办”交涉,却在近一年的时间内未能获准会见黎庆洪。在整个侦查期间,黎庆洪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完全被办案机关剥夺。
贵阳市公安局重新侦查后,将新的案件移送至贵阳市检察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新的案件后,重新起诉至贵阳市中级法院;贵阳市中级法院指定将新的案件移送贵阳市小河区法院审理。
9月初,周泽从法官处了解到本案被起诉的人上升到57名,面对新情形感到势单力孤。9月3日,周泽在博客上发出《寻求律师同行支援书》,并拿出自己之前的全部律师费,作为同行的差旅费。
9月5日,周泽在博客发文《响应周泽求助,众多律师表示愿意参与黎庆洪案辩护》,表示:“已有北京、广东(含深圳)、重庆、四川、湖南、湖北省、广西、山东、河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贵州等省(市、区)的数十名律师,通过博客留言、纸条、微博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与我联系,表示愿意担任辩护人出庭辩护,或协助出庭辩护人完成本案的辩护工作。其中包括杨金柱、迟夙生、杨学林、朱明勇、刘洋、纪佃澎等资深刑辩律师。”
9月7日,周泽发文《我要不要宣告不再做刑案辩护?》,坦言因代理的宁夏涉黑“禹继红案”被判有罪十年,在“黎庆洪案”之前,对中国的司法,感到无语。
10月30日周泽在博客发表《致贵州省政法机关各位大佬的公开信》直指:“贵州高院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诉。现其又被罗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