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说明:
1、该线路为散客拼团,由多家旅行社合作收客发团。由于客人互不相识,但需在一个临时集体中活动,故需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活动,游览过程中听从导游安排,并按时到规定的地点乘车。
2、因是散客拼团,经常会出现游客人数增减,故车牌及导游电话出来得比较晚,工作人员会在游客出游前一日17:00 - 21:00短信或电话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若21:00以后仍未接到导游电话或短信通知的,请游客速与旅行社电话13653884862联系核实!
3、安全告知:游客在选择本线路报名时,即视为了解本线路的辛苦程度,确认自身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线路。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需如实告知旅行社,并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由于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4、未成年人保护: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5、游客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游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可要求游客支付已发生的合理费用。游客未按照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6、行程调整:以上行程供参考,在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行程景点顺序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景区项目检修或天气、季节调整等原因部分项目会关闭,不退减任何费用。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景区原因关闭游览,则按照游客缴纳的实际门票费用退游客,特殊约定的除外。
7、游客在出发日的前一日17:00前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游客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地点集合出发又未能中途加入的,旅行社可以在扣除旅游费用(车费,保险)及违约金后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8、旅行社取消发团在出发前一日17:00前通知游客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除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以上7、8条黄金周期间可做特别约定,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取消发团的,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