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应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救援机构建议的医疗机构、翻译人员/机构、法律人员/机构等第三方的服务,救援机构无权担保其服务质量。但救援机构将勤勉谨慎地选择和介绍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2、对于所有服务,除通过电话咨询所提供的服务外,因被保险人接受服务而产生的任何第三方费用以及在救援机构安排该服务过程中通常发生的附属费用都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但被保险人购买保险人相关保险产品中提供相应保障(如境外医疗费用补偿、紧急医疗转运和运返、遗体和骨灰送返等)的,则保险人在各项保障责任相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相关条款约定予以承担。
3、保险人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辖各分支机构。
4、PICC 24小时双语紧急救援电话 86-400-650-5913或86-10-64105913。
5、救援机构指国际SOS(ISOS)
温馨提示: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但以下三项不在以上规定限额中:1、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2、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3、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6、确认投保后即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中国人保财险服务协议》和《隐私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