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雄当了村支书后,就更加肆无忌惮了。他以4000块钱一间的价格,一下子买了21间商铺地基。他还想建个豪宅,就用村委会的名义,把6.98亩的耕地填平了,然后用他哥哥的名字,以2万块钱一亩的价格买了下来。这样,他就用很低的价格,占了村里近60亩地的使用权。这些地都是村里的宝贵资源,他却当作了自己的私产。
陂老村的村民都很穷,每人只有0.3亩地。他们看到黄某雄占了这么多地,心里都很不平衡。而且,黄某雄不仅占了村里的地,还占了村里的钱。他把村里卖地的钱,和收的排污费,都拿走了。村民们都很生气,有的去找他理论,有的去上访,上告。他们从镇里,到市里,一直在举报黄某雄的黑幕。
可是这些年来,黄某雄就像是铁打的一样,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还一直当着村支书。他还在自己的豪宅旁边,立了一块石头,上面写着“为人民服务”。这简直是对村民的嘲讽,让人气愤不已。
最后,村民的上访和上告,引起了广东卫视的记者的注意。他们来到陂老村,把黄某雄的事情都曝光了。这才让上级部门重视起来,开始调查黄某雄。这件事也引起了全网的关注,很多网友都表示愤怒和不解。
3月2日,当地政府发布了通报,说黄某雄犯了非法转让土地的罪,2024年1月9日,他被刑事拘留了。但是,这个通报还是让很多人不满意。他们问,为什么村民举报了这么多次,才有人管呢?为什么要等到媒体曝光,才有人重视呢?难道乡里和市里的领导,都和黄某雄有什么勾结吗?
【事件分析】这件事说明了农村土地管理的乱象和问题,也说明了村民的权益被侵害和无法保障。这不是个例,而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我们要想清楚,为什么会这样,怎么才能改变这样。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看看:
第一,这件事让我们看到了村委会的权力太大,而且没人管。
村委会本来是村民自己选出来的,应该为村民服务,处理村里的事情,解决村民的矛盾,维护村里的安全,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想法,提出建议。
但是现在的村委会,往往是村书记说了算,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包括土地的用途、分配、转让等,而村民的意见和诉求,往往被忽略或压制。村委会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政府不管,村民不敢管,导致村委会的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很常见。
第二,这件事让我们看到了农村土地的保护和利用的不合理和不公平。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农村土地的保护和利用应该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实现农村土地的增值和增收。
但是现在的农村土地,往往被村委会或村书记以低价或无偿的方式转让、出租、发包给他人,或者用于建设超标准的豪宅、写字楼、厂房等,而村民的土地权益,往往被剥夺或侵占,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或分配,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流失,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农村土地资源的减少和质量的下降,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粮食安全和收入水平,也削弱了农民的抵御风险和灾害的能力。农民的宅基地被占用或缩减,也影响了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甚至导致农民的流离失所和迁徙困难。农民的土地权益被侵犯或忽视,也影响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使农民对法治和公平的信心和期待降低,甚至引发农民的不满和抗争。
第三,这件事让我们看到了农村法治建设的滞后和不完善。
农村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农村法治建设应该遵循宪法和法律的原则,坚持依法治村、依法治地、依法治事,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保障农民的法律需求和法律权利,加强农村法律监督和法律责任,惩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法治秩序。
但是现在的农村法治建设,往往存在着法律缺失和滞后,法律执行和遵守不力,法律教育和服务不足,法律监督和责任不明,法律效力和公信力不强等问题,导致农村法治环境的恶化和农村法治问题的频发。
【全文结语】这件事是一个典型的村官贪腐案例,也是一个反映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混乱、村民权益受损、法治建设滞后的现实问题。这件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保护和利用,加强村委会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法律权利,促进农村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
我的观点是,这件事是一种极端的个案,不能代表农村的普遍状况,也不能否定农村的进步和改革。
但是,我们也不能对这件事视而不见,轻描淡写,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深入查找农村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解决农村的难题和困境,推动农村的创新和发展。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认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保护和利用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和标准?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