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并征询群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项目主管单位: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建设单位: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天堂山林场内。
5、服务区范围:主要处理清远市中心区域范围的生活垃圾。
6、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将配套2台25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预计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
本项目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50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1500吨/日,二期工程为1000吨/日,建设3×750吨/日的炉排炉焚烧线。其中一期工程安装2×750吨/日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二期工程安装1×750吨/日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两期土建一次性建成,预留二期设备安装用地。项目烟气排放指标全面优于国家最新环保标准。
项目所在地示意图
二、征询公众意见范围
征询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5日。
四、征询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周边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项目主管单位和评估单位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群众如需咨询相关信息,可与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
项目主管单位: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63-3864995
电子邮箱:qyhuanwei@126.com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汇贤花园树贤楼
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庾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43320
电子邮箱:gdiecc168@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