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口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性质
港口收费目录
备注
1
政府定价
货物港务费
按收费标准计收
2
港口设施保安费
3
政府指导价
引航(移泊)费
在不超过上限收费标准的范围内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4
拖轮费
5
停泊费
6
围油栏使用费
7
市场调节价
港口作业包干费
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8
库场使用费
9
船舶供应服务费
10
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费
11
理货服务费
备注:依据《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
表1
特殊货物重量换算表
货物名称
计算单位
换算重量(千克)
骆驼、牛、马、骡、驴
头
1000
猪、羊、狗、牛犊、马驹、骡驹、驴驹
头(条、只)
200
散装的猪崽、羊羔
头(只)
30
笼装的猪崽、羊羔、家禽、家畜、野兽、蛇、卵蛋
立方米
500
藤、竹制的椅、凳、几、书架
个
30
鱼苗(秧、种)
立方米
800
其它不能确定重量的货物
立方米
1000
家具(折叠的除外)
自重加两倍
各种材料的空容器(折叠的以及草袋、布袋、纸袋、麻袋、塑料袋除外)
注:自重加两倍是指货物本身毛重再加两倍。
表2
外贸货物港务费费率表
分类
编号
货物及集装箱名称
计费单位
费率(元)
进口
出口
货物
1
煤炭、矿石、矿砂、矿粉、磷灰土、水泥、纯碱、粮食、盐、砂土、石料、砖瓦、生铁、钢材(不包括废钢)、钢管、钢坯、钢锭、有色金属块锭、焦炭、半焦、块煤、化肥、轻泡货物
重量吨
1.20
0.60
体积吨
0.70
0.35
2
一级危险货物、冷藏货物、古画、古玩、金器、银器、珠宝、玉器、翡翠、珊瑚、玛瑙、水晶、钻石、玉刻、木刻、各种雕塑制品、贝雕制品、漆制器皿、古瓷、景泰蓝、地毯、壁毯、刺绣
重量吨
5.60
2.80
体积吨
3.70
1.85
3
其他货物
重量吨
2.80
1.40
体积吨
1.80
0.90
集装箱
4
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商品箱
箱(20英尺)
34.00
17.00
箱(40英尺)
68.00
34.00
5
装载一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冷藏箱(重箱)
箱(20英尺)
68.00
34.00
箱(40英尺)
136.00
68.00
注:
1.“轻泡货物”是指每1重吨的体积满4立方米的货物,但每件货物重量满5吨的按重量吨计费。
2.编号1中的“化肥”是指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其它用于化工原料的不在此列。
3.编号2中的“一级危险货物”包括《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第1类、第2类、第7类、第5.2项和第6.2项的危险货物以及第3类、第4类、第8类、第5.1项和第6.1项中包装类别Ⅰ和Ⅱ的危险货物,不包括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农药。
4.原油按编号3中的“其他货物”计费。
5.其它集装箱按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费。
6.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的通知》(穗港规字〔2020〕1号),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50%),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表3
内贸货物港务费费率表
编号
分类
适用范围
计费单位
费率(元)
1
货物
沿海港口
重量吨
0.425
内河港口
0.85
沿海港口
体积吨
0.21
内河港口
0.42
2
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商品箱
沿海和内河港口
箱(20英尺)
7.00
箱(40英尺)
14.00
3
装载一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冷藏箱(重箱)
沿海和内河港口
箱(20英尺)
14.00
箱(40英尺)
28.00
注:1.其它集装箱按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费。
2.福州港按内河港口收费标准计费。
3.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的通知》(穗港规字〔2020〕1号),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50%),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表4
港口设施保安费费率表
编号
分类
计费单位
费率(元)
1
集装箱重箱
箱(20英尺)
8.00
箱(40英尺)
12.00
2
货物
重量吨或体积吨
0.20
注:1.20英尺重箱和40英尺重箱以外的其它非标准集装箱按相近箱型的费率计费。
2.集装箱拼箱货物按货物的实际重量吨或体积吨分摊港口设施保安费。
3.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的通知》(穗港规字〔2020〕1号),免除广州港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20%),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表5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
编号
项目
计费单位
费率(元)
说明
1
引航(移泊)费
计费吨
A
0.45
40000净吨及以下部分
0.40
40001-80000净吨部分
0.375
80000-120000净吨部分
计费吨·海里
B
0.004
10海里以上超程部分
计费吨
C
0.14
过闸引领
计费吨
D
0.20
港内移泊
2
停泊费
计费吨·日
A
0.25
计费吨·小时
B
0.15
计费吨·日
C
0.05
锚地停泊
3
围油栏使用费
船·次
3000.00
1000净吨以下船舶
3500.00
1000-3000净吨船舶
4000.00
3000净吨以上船舶
注:
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集装箱班轮引航费优惠的意见》(穗港局函〔2019〕244号),对进出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国际集装箱班轮,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包括节假日和夜班)上限降低15%征收,实施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进出广州港港区的新增国际、国内集装箱班轮航线和集装箱加班船,引航(移泊)费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交水规〔2019〕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包括节假日和夜班)上限降低50%征收,每条新增班轮航线实施半年,到期后恢复正常,集装箱加班船优惠至2020年6月30日止。
表6
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
编号
项目
计费单位
费率(元)
说明
1
引航(移泊)费
计费吨
A
0.18
计费吨·海里
B
0.0018
计费吨
C
0.135
引领国内航线船舶在港内移泊
D
0.105
引领国内航线船舶航行黑龙江水系在港内移泊
2
停泊费
计费吨·日
A
0.08
B
0.12
3
围油栏使用费
船·次
1000.00
500净吨以下船舶
1200.00
500-1000净吨船舶
1400.00
1000净吨以上船舶
注:根据《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集装箱班轮引航费优惠的意见》(穗港局函〔2019〕244号),对进出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国内集装箱班轮,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包括节假日和夜班)上限降低15%征收,实施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进出广州港港区的新增国际、国内集装箱班轮航线和集装箱加班船,引航(移泊)费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交水规〔2019〕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包括节假日和夜班)上限降低50%征收,每条新增班轮航线实施半年,到期后恢复正常,集装箱加班船优惠至2020年6月30日止。
表8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拖轮费基准费率表计费单位:元/拖轮艘次
序号
船长(米)
船舶类型
集装箱船、
滚装船、客船
油船、化学品船、
液化气体船
散货船、杂货船及其他
1
80及以下
6000
5700
5300
2
80—120
6500
7800
7400
3
120—150
7000
8500
8000
4
150—180
8000
10500
9000
5
180—220
8500
12000
11000
6
220—260
9000
14000
13000
7
260—275
9500
16000
14000
8
275—300
10000
17000
15000
9
300—325
10500
18000
16000
10
325—350
11000
18600
16500
11
350—390
11500
19600
17800
12
390—
12000
20300
19600
表9
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基准费率表(沿海港口)计费单位:元/拖轮艘次
序号
船长(米)
船舶类型
集装箱船、
滚装船、客船
油船、化学品船、
液化气体船
散货船、杂货船及其他
1
80及以下
3300
3300
3000
2
80—120
3700
4300
4100
3
120—150
4200
4900
4700
4
150—180
4500
6100
5100
5
180—220
4800
6900
6100
6
220—260
5200
8500
7500
7
260—275
5500
9500
8000
8
275—300
5700
10000
8500
9
300—325
6100
10500
9000
10
325—350
6400
10700
9400
11
350—390
6700
11300
9900
12
390—
7100
11900
11300
表10
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基准费率表(内河港口)计费单位:元/拖轮艘次
序号
船长(米)
船舶类型
集装箱船、
滚装船、客船
油船、化学品船、
液化气体船
散货船、杂货船及其他
1
80及以下
4900
4700
4200
2
80—120
5400
6100
5800
3
120—150
5800
6900
6500
4
150—180
6500
8600
7300
5
180—220
6800
9900
9000
6
220—260
7300
11700
10600
7
260—275
7900
13300
11700
8
275—300
8200
14000
12400
9
300—325
8700
14900
13100
10
325—350
9100
15400
13700
11
350—390
9600
16300
14700
12
390—
10000
17100
16200
注:本表内河港口包括长江干线港口和其他对外开放的内河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