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维护承运人、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客运运价包括旅客票价和行李、包裹运价。客运运价与客运杂费构成全部运输费用。
第三条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行李、包裹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客运杂费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
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商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同意,特殊区段可实行特殊运价。
第四条在国务院批准的价格内,经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同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根据运输市场的需求实行浮动价格;对在铁路局管内运行的旅客列车的票、运价,可根据具体情况,赋予铁路局自行浮动的权力。
第五条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以5角为计算单位,不足5角的尾数按2.5角以下舍去、2.5角及以上进为5角处理。国家铁路的行李、包裹运价及客运杂费的尾数保留至角。对浮动票价应分别按票种处理尾数。
第六条除另有规定者外,本规则是计算国家铁路的旅客、行李、包裹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下列用语在本规则内的含义:
“以上”、“以下”、“以内”、“以外”、“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超过”、“大于”、“不满”、“小于”、“不足”、“不够”——不包括本数。
“过轨运输”——国家铁路与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及特殊运价区段间的相互运输。
第二章 运价里程第八条 旅客和行李、包裹的票、运价里程,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为计算依据。发到站间跨及两条及其以上线路时,应按规定的接算站接算;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
第九条 旅客票价里程,按旅客乘车的实际径路计算。
第十条 行李运价里程,按行李实际运送的径路计算,旅客要求行李由近径路运送时,如有直达列车可按近径路计算。超过车票终到站以远的行李计费径路比照包裹计费径路办理。
第十一条 包裹运价里程按最短径路计算,有指定径路时,按指定径路计算。带运、押运包裹的运价里程按实际径路计算。
有直达列车的(指挂有行李车,下同)按直达列车径路计算,有多条直达径路的,按其中最短径路计算。
没有直达列车的,按中转次数最少的列车径路计算,中转次数相同的,按最短列车径路计算。
第十二条 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运价的起码里程为:客票20千米;空调票20千米;加快票100千米;卧铺票400千米(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行李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三章 旅客票价第十三条旅客票价包括两部分:
客票票价:分为硬座、软座客票票价。
附加票票价:分为加快、卧铺、空调票票价。
第十四条旅客票价是以每人每千米的票价率为基础,按照旅客旅行的距离和不同的列车设备条件,采取递远递减的办法确定。具体票价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票价表为准。
包房式硬卧票价分别按硬卧中、下铺另加30%计算。
第十五条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儿童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票价按普通加快票票价计算。
第十六条儿童票可享受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的优惠,儿童票票价按相应客票和附加票票价的50%计算。免费乘车及持儿童票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另收全价卧铺票价,有空调时还应另收半价空调票票价。
学生票可享受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的优惠,学生票票价按相应客票和附加票票价的50%计算。持学生票乘车的学生使用硬卧时,应另收全价硬卧票价,有空调时还应另收半价空调票票价。
残疾军人票可享受客票和附加票的优惠,残疾军人票票价按相应客票和附加票票价的50%计算。
享受优惠的儿童、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时,仍按硬座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第四章 行李、包裹运价第十七条行李运价率为硬座客票票价率的1%,即每100千克千米的行李运价率等于1人千米的硬座客票基本票价率。
包裹运价率是以三类包裹运价率为基数,其他各类包裹运价率按三类包裹的运价率加成或减成的比例确定。
第十八条行李、包裹运价是根据规定的运价区段,以每千克每千米的运价率乘以通过递远递减后而确定的计价里程,再乘以1千克,即得1千克为单位的运价基数。行李、包裹起码重量为5千克。
第十九条行李、包裹的运费,根据《行李包裹运价表》按每张票据计算,以元为单位,尾数保留至角。每张行李、包裹票的起码运费为1元。
第二十条行李、包裹均按物品重量计算运价,但有规定计价重量的物品按规定重量计价,见附表1。
行李、包裹规定计价重量附表1 物品名称 计价单位 规定计价重量(千克) 备 注 残疾人用车每辆25以包裹托运时,按实际重量计算 自行车 每辆 25 助力自行车 每辆 40 含机动自行车 两轮轻型摩托车 每辆 50①含轻骑;
②汽缸容量50立方厘米以下时
两轮重型摩托车 每辆 按汽缸容量每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 汽缸容量超过50立方厘米时 警犬、猎犬 每头 20 超重时,按实际重量计算第二十一条 行李、包裹运价的计价重量以千克为单位,不足1千克按1千克计算。
第二十二条 旅客可凭客票办理一次行李托运。托运的行李在50千克以内,按行李运价计算,超过50千克时(行李中有残疾人用车时为75千克),对超过部分按行李运价加倍计算。
第二十三条 运价不同的物品混装为一件时,按其中运价高的计算。
第二十四条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核收保价费。行李保价费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