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路大桥收费标准
沿用现行客车收费标准。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关于客车车型分类的相关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将8、9座客车由“2类”调整为“1类”,执行1类客车收费标准。
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货车收费标准
其他长江公路大桥货车收费标准
02
广东省
03
贵州省
1.调整货车计费方式
全省高速(一级)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统一基本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
2.调整货车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
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行业标准统一货车车型分类标准,新增专项作业车类型。六类货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4∶3∶4.2∶4.5∶6.15,专项作业车收费系数参照货车标准执行。
3.调整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收费标准
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单独计费,合并征收车辆通行费。货车基本收费标准调整为:一类货车通过一类桥隧通行费1.1元/车次,桥隧分类系数为1∶2∶3∶4∶5。
4.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
对六轴以上货车(大件运输车辆),以六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一轴增加0.5收费系数,最高系数为10。
04
山西省
2020年,山西省高速公路将对货车实施分路段、分时段、分行驶方向差异化优惠,对空载方向货车打折优惠,精准降低空车群体通行成本。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按标准车折算后,定价水平为0.495元/车次·公里。
其中,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同时还将按照道路、500米(含)以上隧道和桥梁、独立黄河大桥分别核定收费。
1.道路及500米以上桥隧货车收费标准
2.太佳临县、晋蒙和运宝三座独立黄河大桥货车收费标准
3.大件运输货车收费标准
6类(轴)及以下大件运输货车按其实际车型分类执行货车收费标准。6类(轴)以上大件运输货车以6类(轴)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1轴递增0.2倍的基数,最高增加2.4倍的基数。
05
广西省
车型分类
高速公路
一级收费公路
06
河南省
货车根据总轴数以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由原来五类车型调整为六类车型;新增专项作业车类别,且根据总轴数以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划分为六类车型;六轴以上货车按照超限运输车执行,即n轴以上货车收费系数=6轴收费系数+(n-6)*0.5,其中,6轴收费系数=6类货车收费标准/1类货车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
2.桥梁及隧道通行费
07
黑龙江省
1.高速公路
2.大件运输车辆加收系数
经批准的大件运输车辆,总质量未超过该轴型超限认定标准的大件运输车辆,按车型收费标准计算。
对合法持证的6轴以上大件运输设定收费系数,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为基础,每增加一轴增加收费系数0.3倍,如7轴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为6轴货车的1.3倍、8轴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为6轴货车的1.6倍。
08
吉林省
1.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型和实际行驶里程以及对应的费率标准计收,ETC车辆通行费计算精确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MTC收费计算精确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对经批准通行高速公路的大件运输车辆,总质量未超过该轴型超限认定标准的,按车型收费标准计算。
对经批准通行高速公路的6轴以上大件运输车辆设定收费系数,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4.67)为基础,按每增加一轴增加0.8倍收费系数计费,例如7轴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为4.67+0.8,对应收费标准为2.46元/车·公里,以此类推。
3.对满足轴荷及质量限值的专项作业车,执行普通货车收费标准。存在超限超载情况的专项作业车,取得大件运输许可证的按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四、货车列车按牵引车和挂车的合计轴数,确定车型(轴)及收费标准。
09
江苏省
取消了“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计费方式,同步取消5元最低收费,高速公路收费按实收取。
1.联网高速公路
2.跨江大桥
3.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4.普通公路收费站
5.其他
(1)南京绕城公路与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刘村收费站联合设站,对进出刘村收费站的一至六型货车分别执行5元/车次、10元/车次、15元/车次、20元/车次、20元/车次、20元/车次的收费标准。
(2)雍六高速公路对进出六合东主线站的MTC车辆(不包括进出横梁北匝道收费站的车辆),一至六型货车分别执行5元/车次、10元/车次、15元/车次、20元/车次、20元/车次、20元/车次的收费标准。
(3)对经南京长江第三大桥天后村收费站出入南网的车辆按实际行驶的精确里程征收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与全省联网高速公路一致。
10
福建省
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按照车辆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分为6类,基本费率为普通高速公路0.45元/车公里,1-6类车型收费系数分别为1.0、2.4、3.6、4.9、5.3、5.8。
经批准行驶高速公路的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4的方法计收。
11
陕西省
货车实施入口称重检测,所有违法超限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
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全省高速公路对合法装载的货车,在省政府批准的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优惠10%。G30连霍线西宝高速三桥-咸阳-西吴立交段、虢镇东立交-宝鸡-姜城段,客货车费率暂执行一类车0.4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ETC车辆(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行全国高速公路享受5%通行费优惠。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
考虑到运输企业、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还需逐步适应,自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该标准主要内容为修改了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的术语、定义及分类依据,增加了专项作业车的分类及其依据,其中客车修改了1类客车和2类客车的分类界限值,货车调整为依据车辆总轴数以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12
辽宁省
6轴以上货车(大件车)以6轴货车计费转换标准为基数,每增加1轴,转换标准增加1.35元/车公里;如7轴大件运输车辆转换标准为:2.06+1.35=3.41元/车公里,以此类推。专项作业车转换标准与相应车(轴)型货车相同。
13
甘肃省
货车由5类调整为6类,1至4类货车收费标准不变,原4至5类货车收费标准取中位数1.80元/车·公里,作为新标准下5类货车收费标准;原5类货车收费标准2.00元/车·公里作为新标准下6类货车收费标准。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比照货车车型分类及费率标准制定。
1.货车车型和收费标准
2.6轴以上货车(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
14
云南省
1.云南过站式收费公路收费系数及收费标准调整表
2.云南过站式收费公路收费系数及收费标准调整表
15
上海市
从2020年1月1日起,上海市高速公路通行费将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执行。高速公路(除G40长江隧桥段)车辆通行费分车型按“每车公里单价X计费里程”计算,G40长江隧桥段通行费按次计费。
高速公路(除G40长江隧桥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公里
注:6轴以上货车按照6类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G40长江隧桥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公里
注:6轴以上货车按照6类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16
四川省
高速公路收费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其中,客车车型收费系数为1:2:3:4;货车及专项作业车车型收费系数为1:2:3:3.9:4.7:5.4。六轴以上的货车,收费系数按其轴数的80%计算。
17
江西省
1.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二桥)收费标准
2.九江长江大桥(一桥)公路桥收费标准
18
湖南省
1.货车按车型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和基本原则,制定我省货车按车型收费标准如下(专项作业车参照货车执行)。同时,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的省内高速公路路段1类货车,以及G4京港澳高速、G60沪昆高速、G72泉南高速等3条高速公路省内路段5、6类货车在新标准基础上暂执行10%的通行费减免优惠。
备注:1.现行非差异化收费和差异化收费高速公路路段对应执行相关标准。2.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间的各项差异化优惠政策维持不变。
2.货车桥隧叠加收费标准
根据我省现行货车计重收费模式下桥梁、隧道以及桥隧群叠加收费标准,按货车质量对应的车型分类转换后,确定货车按车型收费的桥隧叠加收费标准如下(专项作业车参照货车执行)。
3.货车超限超载收费标准
对超限超载货车(专项作业车参照货车执行)在进入高速公路入口车道前实施阻截劝返。入口不具备劝返条件的,允许车辆进入后从最近的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按实际车型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未从最近的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或恶意冲关、擅自进入高速公路的超限超载货车,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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