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日) 正常上班,按星期五的教学安排行课。
2.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值班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干部和相关领导,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附件:2024年清明节学校值班安排表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