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4. 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文明旅游、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得随意攀折、不随意在景区、古迹上乱涂乱画、不乱丢垃圾、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等。很多景区和酒店周边有小摊小贩,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其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不购买的话容易产生矛盾。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遇事切勿急躁,大家互相体谅、互相帮助;5. 若在实际行程中,除司机或车辆本身原因外导致超出10小时标准服务范围,则需要支付超时费用,超时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小时;6. 我们将在出团前与您签订正式的纸质书面合同,我们将按照书面合同约定的用车时间和起始地安排。若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们将协同游客向车主方协调处理,按照《国家交通道法》条款中的处理办法执行,或遵照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方案处理(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7. 在您付款成功、并且本社工作人员给您最终确认后,与您的合同方能生效。在合同生效之前,用户与商家双方均有权更改或取消订单,且无须承担任何损失;8. 包车服务时间以司机接到游客开始计时至用车结束截止,在周末、黄金周、暑假等旅游旺季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行程的出发或结束时间可能会有调整(具体出发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届时请提前做好准备;9. 行程中涉及的交通、游览及停留时间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如堵车、天气原因等),在不减少行程中景点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可视实际情况并征得客人同意后,合理调整行程中景点的游玩顺序;10. 为避免误机或误车,请勿在返程当天订购本产品;如还需换乘其他交通工具,请预留充足的换乘时间。国庆节、春节期间、法定节假日期间会有封路堵车等情况,回程只能按照当天路况送到最接近酒店的下车点,具体位置届时以司机判断而定。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11. 如因自身原因迟到、未参加或提前结束行程(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您自行放弃),产品不予退改,离团时发生的意外,需自行承担损失,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