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对自然风险的防患意识应当高于游客,且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应以游客安全第一为宗旨,依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对是否调整行程作出正确判断。导游不顾客观存在的危险,坚持带游客冒险游玩,致游客身处险境,并实际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其所属的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游客遇险或者受到伤害后,相关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尽最大努力及时给予救助,旅游服务机构未尽到救助义务,导致损害结果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一些比较危险的游乐项目中,不管是旅行费中包含的项目还是旅客自费的项目,旅行社都应尽到诚实经营者的审慎注意义务和警示说明义务,对自费项目中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等的事宜给予充分明确的告知。因旅行社未尽到义务而导致旅客受伤的,旅行社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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