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快餐文化盛行的今天,一夜爆红似乎成为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成功捷径。
伴随着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兴起,翻唱歌曲成为不少素人“出圈”的法宝。
然而,当越来越多的翻唱作品充斥耳畔,当原创者的心血付诸东流。
一个令人心酸的问题横亘在我们面前:翻唱,真的是歌手实现梦想的金钥匙吗?
最近,因一曲《诺言》翻唱走红的主播郭有才,再次将这一问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歌曲原创者丁晓雯的维权之举,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支持者和反对者针锋相对,各执一词。
反思翻唱歌手与原创歌手之间的纠葛,背后折射出的。
是整个音乐产业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缺失与困境。一边是原创者呕心沥血却得不到应有回报。
一边是翻唱者蹭热度快速蹿红却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两者的矛盾与对立,绝非个例。
事件缘起:
事件的主角,是因翻唱歌曲《诺言》而走红的主播郭有才。
这位来自山东农村的青年,凭借着一副好嗓子和接地气的形象。
在短视频平台快速积累了大量粉丝,一时间风头无两。
然而,在他享受翻唱带来的巨大流量和商业价值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原创者维权的声音。
《诺言》的作词人丁晓雯近日表示。
郭有才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翻唱并商业化使用了这首歌曲,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她认为,郭有才理应支付相应的版权费用,并分享直播打赏收益。
一时间,矛盾升级,争议不断,郭有才的粉丝们纷纷为偶像辩护,认为翻唱本无可厚非。
何况《诺言》也是因郭有才的演绎而更加广为人知。
但同情丁晓雯的声音也不少,大家认为,创作者的心血不能被轻易剽窃,合理维权天经地义。
信息2024年5月20日,凤凰网郭有才爆火背后暗藏四大隐忧:翻唱版权惹争议,“揭秘”网文引口水
郭有才本人则在直播中对此事进行了回应。
他表示,自己翻唱的曲目都已获得平台的版权授权,何来侵权一说?
至于打赏收益,那是粉丝对他个人的认可,与歌曲本身无关。
这番言论,无疑为本就纷乱的局面再添一把火,网上的骂战愈演愈烈。
透过这起事件,我们不难发现,随着短视频和直播行业的飞速发展。
翻唱歌曲已然成为素人博眼球、谋利益的“捷径”。
可在流量至上的浪潮下,原创者的权益却时常受到漠视,创作成果被肆意侵犯已是屡见不鲜。
归根结底,还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缺失,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不完善,让这一乱象愈演愈烈。
郭有才与丁晓雯各执一词面对丁晓雯“侵权”的指控,郭有才显得十分不以为然。
他辩称翻唱本身也是一种二次创作的表现形式,只要不用于商业演出,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更何况,歌曲走红,原创者也没吃亏,反而赚了大把宣传效益,没必要得寸进尺。
他质问道,自己直播又不是光唱这一首歌,打赏凭什么要分给丁晓雯?
言语间,不乏理直气壮的味道,丁晓雯则完全不能认同郭有才的说辞。
在她看来,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作品获利,本身就已构成侵权。
而直播打赏作为一种变相的商业盈利模式,郭有才更应担负起版权费的支付义务。
创作者的劳动成果,不能被无偿占有和使用,否则,还要何谈尊重和保护?
丁晓雯愤愤不平地说道,自己创作的初心,是为了歌曲本身,而不是给别人“蹭热度”的工具。
一首歌的火爆,固然有演唱者的功劳,但更离不开优质作品的内在价值。
如果社会习惯于用流量和数据去衡量一切,而忽视了幕后创作者的心血付出。
无异于饮鸩止渴,最终必将窒碍行业良性发展,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
表面的论战,实则反映了业内对翻唱、打赏等行为的定性分歧,也凸显了在利益驱动下。
原创者维权之路的艰难曲折,这起事件,引发大众对知识产权的又一次讨论。
网友反应:
争议升级,各方看法不一郭有才与丁晓雯的隔空交锋,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支持郭有才的粉丝们振振有词:
偶像向来是个有上进心的农村娃,用歌声追逐梦想,有什么错?
他的翻唱,让大家重新认识了这首歌,顺带给原作者带去了无数流量,功劳不可抹杀。
再说,授权费不都交给平台了吗,这事儿能赖郭有才头上?
至于打赏,那是听众的“自来水”,爱给不给,郭有才也强求不来,跟原创者更扯不上关系。
而同情丁晓雯的一方则摇头叹气:
创作不易,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