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昂昂溪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昂昂溪区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
港澳台居民在黑龙江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 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昂昂溪区教育局
四、认定程序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4月22日9:00至5月8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6月7日9:00至6月21日17:00。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网报批次,但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选择第二批次网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昂昂溪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为昂昂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2.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时严格把关。
3.核对所填网上报名信息。申报种类和学科要与国考时(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报种类和科目一致。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申
请人在网报过程中要求扫码签字上传),成功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必须重新上传,否则影响现场认定。
4.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一定要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依据;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如报名后发现网报信息仍有错误,可在报名日期结束前进行系信息修改。
6.申报人要经常关注申报系统。认定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报人对所填报的消息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后一定要在系统内重新提交。
(二)体检工作
1.体检时间:个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现场确认之前将体检工作完成;
2.体检医院:昂昂溪区第二人民医院(原昂昂溪区铁路医院)为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申请人体检前应自行先与昂昂溪 区第二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咨询了解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452-6332012);
3.具体要求:体检表体现的所有项目必须检查,医院出具体检鉴定结论(体检表自备,1张A4纸正反面打印),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程序
1.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昂昂溪区教育局人事科(307室),联系电话0452-6326128。
3.确认人员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4.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薄型,规格325*240毫米),档案袋上粘贴好自行下载打印的封面(见附件3)。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要求的内容。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现场确认时带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电子照片同底板的纸质版1寸彩照(正面免冠、白色背景,背面要注明报名号、申报学科和姓名)。
(3)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描签字上传)。
(5)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2)。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需现场提交。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有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昂部队。
(9)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内地(大陆)申请人不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认定机构进行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证明,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审核通过人员,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齐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昂昂溪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http://www.aax.gov.cn/aax/c102254/202404/c02_4672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