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人口状况
我国朝鲜族可谓是55个少数民族中的一朵奇葩,是我国人口过百万的少数民族之一。自17世纪以来,我国朝鲜族的先民们便开始了不断地从朝鲜半岛迁徙和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进程。在此过程中朝鲜族不仅保持着本民族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等,在人口的发展变化上也有着比较显著的特点。例如,新中国成立后朝鲜族也跟其他民族一样,人口增长比较快。改革开放以来,朝鲜族又以其人口的低增长、低生育、较高的文化素质独秀于中华民族之林。朝鲜族业已成为各民族中“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振兴民族经济”的楷模。
一、人口数量
朝鲜族作为新中国成立时人口过百万的少数民族之一,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其人口数量总体上保持了一种持续增长的态势,但其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是低于全国少数民族的平均自然增长率的,占同时期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也出现了不断下降的趋势。这一点从已进行的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的朝鲜族人口数量及其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见表1)可以看出:前五次人口普查中朝鲜族的人口数分别为,1953年l120405人,1964年1339569人,1982年1765204人,1990年1923361人,2000年1923842人。尽管不同时期的增长情况各异,五次人口普查得出的数据说明朝鲜族人口数量是在不断增加的,从1953年到2000年这47年间,朝鲜族人口在绝对数量上增加了803437人。在这几个时期,而同时朝鲜族所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比却是在不断下降的,数值分别为1953年占0.193%,1964年占0.185%,1982年占0.176%,1990年占0.169%,2000年占0.152%,从1953年到2000年的这47年间,朝鲜族人口所占同时期全国总人口的百分比下降了0.041个百分点。
表1五次人口普查中朝鲜族人口绝对数量及其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百分比[6]
与我国的其他少数民族相比较,就更能说明我国朝鲜族人口发展的这种特点。从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这10年间,我国人口过百万的少数民族中,朝鲜族仅增加481人。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人口处于负增长的乌孜别克族(总人口0.24万)、塔塔尔族(总人口0.49万)和人口增加不到400人的赫哲族(总人口0.46万,但人口年平均增加率为0.84%,比朝鲜族高)以外,朝鲜族处于最低水平。10年间的人口增长率,全国平均为9.92%,其中,汉族为9.45%,少数民族为14.42%,与此相比,朝鲜族只有0.02%。并且,从年平均增长率看,全国平均为0.91%,汉族为0.87%,少数民族为1.30%,而朝鲜族仅为0.002%,除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之外,朝鲜族是最低的[7]。
二、人口的地域分布
2000年的人口普查显示,朝鲜族总人口为1923842人,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吉林、黑龙江以及辽宁三省,共有177.52万人,占朝鲜族总人口的92.27%。具体来说,吉林省为1145688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59.55%;黑龙江省388458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20.19%;辽宁省为241052人,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12.53%。另外,朝鲜族人口超过1万以上的省区还有内蒙古、山东、广东、河北、天津和北京。(见表2)
表22000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朝鲜族人口统计表[8]
注:此表中数据不含台湾省。
与1990年的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从那时起至2000年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年间,朝鲜族人口发展所发生的一些变化(见表3):
表3历次人口普查中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朝鲜族人口分布情况
注:①东北三省中朝鲜族的人口数量,除了在朝鲜族人口比较集中的辽宁省从1990年的230719人增加到2000年的241052人,增加了10333人以外,其他地区都呈现减少之势:吉林省朝鲜族人口由1183567人减少至1145688人,减少了37879人;黑龙江省由454091人减少至388458人,减少了65633人。
②除了东北这三个传统上的朝鲜族聚居省份之外,我国其他省份中,山东取代内蒙古自治区成为朝鲜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在本次普查中,山东的朝鲜族人口总数和占全国朝鲜族的比例分别为27795人和1.45%,超过内蒙古的21859人和1.14%,北京的20369人和1.06%,以上三地朝鲜族的人口数量均超过了2万人。
由上而知,我们可以将我国朝鲜族的分布状况归纳为以下三点:第一,朝鲜族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我国东北三省(超过90%的朝鲜族聚居于东北三省),另有少量朝鲜族分散居住于全国各地,呈现出大聚居、大散居的分布态势。第二,东北地区的朝鲜族,又具有以杂居为主,聚居和杂居相结合的特点,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东北三省相应的自治区域上。到1990年为止,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框架下,先后在东北朝鲜族居住地区建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朝鲜族自治州1个。另有朝鲜族自治县1个、朝鲜族民族乡(包括民族联合乡、镇)共37个、朝鲜族村1000多个(见表4)。第三,历次人口普查显示朝鲜族的总人口是在增加的,尽管近年来增长缓慢,但同时东北三省朝鲜族人口减少的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朝鲜族人口流动日趋频繁。
表4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朝鲜族乡镇分布表①
注:此表统计时间为2009年5月,参见《中国少数民族乡镇一览表》(一)(二),修改后于2009年5月经黑、吉、辽、内蒙古民族事务委员会核实确认。
三、人口的城乡分布
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百分比的增加是一个地区城市化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一个民族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这一点在我国朝鲜族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以下数据便能有力地说明这一点。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在我国朝鲜族人口中,城镇人口有119.25万人,占总人口的61.98%;乡村人口73.14万人,占总人口的38.02%。与10年前相比,朝鲜族城镇人口提高了11.78个百分点。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第6次人口普查中,我国的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共6.6558亿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6.7415亿人,占总人口的50.32%。同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46%。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前,朝鲜族作为农业民族,其人口分布比较集中于农村地区,大多从事着传统的水稻种植和生产活动,过着比较稳定的乡村生活,这一时期的城市人口增幅较小,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进入20世纪80年代,这个进程加快,1982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城镇人口超过了总人口的一半,黑龙江省达30%,辽宁省超过了30%。1990年,朝鲜族城镇人口比重已增加到50.51%,比汉族的24.45%高26.0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其城市化的激烈程度。
随着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交流的扩大,我国朝鲜族的传统分布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逐渐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甚至是往国外发展,估计有三分之一的朝鲜族在国内开放城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三分之一的朝鲜族在国外打工,剩下的三分之一仍在家乡。农村的广大朝鲜族人口走向城市,促使城市朝鲜族人口增多;同时东北地区的朝鲜族人口向其他地区移动,导致相应地区的朝鲜族人口逐渐增多。
四、职业构成
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我国朝鲜族从事脑力劳动工作的占全部从业人口的为20.99%,从事城市体力劳动的为32.07%,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为46.94%。具体地说,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从业人口的为3.67%,担任技术工作的占11.98%,办事员占5.34%,商业、服务员的为17.05%,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的占14.81%,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占46.94%,而从事其他工作的只占0.22%。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劳动力为96.82万人,其中从业为86.43万人,失业10.39万人,劳动参与率为65.08%,在业率为58.10%,失业率为10.73%。从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47.18%,从事第二产业的占17.13%,从事第三产业的占35.69%[9]。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以后,约有30万朝鲜族人到国外经商务工。
五、人口受教育水平
朝鲜族的人口受教育水平居全国各民族之首,这与朝鲜族历来重视教育的传统相关。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其自建州之初就明确提出:“振兴延边的基础在于发展教育”“经济要发展,教育要先行”的发展战略[10]。到1949年已办起了647所小学(民办小学占86.7%),在校学生达129800人(朝鲜族学生占74.8%);中学31所(民办占70.9%),在校学生13797人(朝鲜族学生占91.7%)。这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到1952年就基本普及了小学教育,1958年普及了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也相当发展,并且基本上扫除了青壮年文盲[11]。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延边朝鲜自治州的民族教育又进一步地发展,已经形成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合并前有5所大学)的教育体系。
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朝鲜族15岁及以上人口有162.01万人,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人口4.63万人,文盲人口为2.86%,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为0.91%,女性成人文盲率为4.77%。与199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5.49万人,文盲率下降了4.13%。6岁及以上人口185.89万人,其中,受过小学以上(含小学)教育的占96.78%,受过初中以上(含初中)教育的占76.39%,受过高中及中专以上教育的占33.32%,受过大专、大学教育的占8.55%。平均受教育年数9.44年,比10年前增加0.92年[12]。
六、自然增长率与性别比
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朝鲜族出生人口为9380人(按表格推算),总和生育率为0.70。出生性别比为108.44,其中: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07.03,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10.94,三孩出生性别比为300.00。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朝鲜族死亡人口为11536人,其中男性6655人,女性4881人。粗死亡率为6.00‰,其中男性为6.95‰,女性为5.05‰,婴儿死亡率为10.77‰,预期寿命为73.77岁。在朝鲜族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中,已婚比例为77.55%,初婚比例为64.53%,再婚的人数占3.70%,离婚率为2.94%,丧偶率为6.38%。
七、年龄结构
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从各年龄段的人口比来看,我国朝鲜族的少年儿童人口(0~14岁)比重为15.79%,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比重为77.19%,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占7.02%,与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了8.95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增加了6.52和2.43个百分点。实际上,朝鲜族人口年龄构成早已于1982年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时进入了成年型人口阶段。
图11990年和2000年朝鲜族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对比图
总而言之,我国朝鲜族的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质量也得到了提升,人口的年龄结构和就业结构更趋合理,整个朝鲜族的人口构成状况朝着更加适应自身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改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