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视频截图
群主和同伴表示,“肯定要听课才便宜”“听课然后购物”“购物你想买就买啊,不用强制的”。群主还告诉罗先生,购物店是按人头返钱给旅行社。
记者注意到,旅游群的通知里写着,收客年龄在35岁至75岁,年龄不在范围内的收取每人300元。同时,旅游群还对游客性别做了限制,单男、全男不收,必须男女人数一比一或女多男少。
罗先生视频截图
在游玩行程里,除了参观景点,还包括去参观厨具生活体验馆、美玉收藏馆等。
罗先生猜测,这应该是“那种典型的购物团”。见劝阻无用,罗先生无奈只能通过实拍视频将事情始末发布在社交平台,视频随后引起许多网友关注。
当事人:会硬刚到底
“40元旅行团”事件发酵后,罗先生称自己受到各方的压力,有不少海口和桂林的号码拨进来,没有表明身份,但“软硬兼施”要求他删除视频。甚至罗先生母亲的手机也接到不少归属地为桂林的电话,跟车导游也和她哭诉。
事件发酵后,受舆论影响,7月14日,导游让罗先生母亲下车,并送她到车站。罗先生母亲随后购买车票返回湖南老家。
罗先生视频截图
罗先生回忆,14日回家后,母亲饭也不吃、熬到凌晨一两点,给他打电话、发信息,要求他删除视频,说他的行为“是犯法的”“不能断人财路”“会被抓的”。罗先生很气愤:“这些话都是那些人教她的。”
他告诉记者,他还是会坚持发视频曝光,“尽我的一点微薄之力,不能让这些低价旅游团骗老人。”罗先生透露,他手里还有一些录音录像,会分段发布,“硬刚到底。”
7月16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建议询问宣传部门,如果后续有通报会发布在相关部门的官网上。
记者随后致电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可与当地宣传部门联系。记者又联系桂林市宣传部询问,工作人员未作明确回复。
律师:务必保留证据便于维权
记者检索后发现,“低价团”“购物团”等新闻屡见不鲜,打着物美价廉的旗号吸引消费者报团旅游。但报团出行后,消费者往往会被诱导或强制购物。
罗先生视频截图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倪一心律师告诉潮新闻记者,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低价团”“购物团”等旅游市场行为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发生违反这些规定的情况,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定》还特别强调了对老年旅游者的保护,要求旅行社应提供有关旅游产品内容、价格的详尽书面材料,详细说明并书面提供合同价格所包含的旅游产品的详细信息。
如果自己或亲属遇到“低价团”诱导或强制购物的情况,应如何维权?
倪一心表示,首先务必保留好旅游合同、发票、购物凭证、视频、音频记录等与旅游团相关的证据。之后,可尝试与旅行协商,如果旅行社同意退款或赔偿,可以达成和解。如果协商无果,还可以向当地的旅游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如果以上方式都没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一旦旅行社被证实组织“低价团”“购物团”等违规行为,将可能受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倪一心指出,罚款数额视旅行社违法所得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还可能被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旅行社,旅游主管部门还可能吊销其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等直接和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或吊销导游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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