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
1. 承租车辆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保险赔付范围外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还须按照停运天数的租金价格另行支付因事故导致车辆停运的停运损失费;2. 购买基础服务(含基本险):若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维修费超过3000元的(含3000元),还须另行支付相当于实际产生的维修费总额的20%的车辆贬值损失,维修费超过5000元的(含5000元),还须另行支付相当于实际产生的维修费总额50%的车辆贬值损失,承租方还须按照停运天数的租金价格另行支付因事故导致车辆停运的停运损失费;3. 购买尊享服务(含基本险+不计免赔险):若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维修费不超过3000元,承租方还须按照停运天数的租金价格另行支付因事故导致车辆停运的停运损失费;*如出现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联系门店或保险公司,保留第一现场拍照及视频,等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如不保留第一现场,保险公司最高只承担车辆修理费的最多不超过70%(以保险公司为准)。4. 购买尊享服务(含基本险+不计免赔险):若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维修费超过3000元的(含3000元),还须另行支付相当于实际产生的维修费总额的20%的车辆贬值损失。维修费超过5000元的(含5000元),还须另行支付相当于实际产生的维修费总额50%的车辆贬值损失。承租方还须按照停运天数的租金价格另行支付因事故导致车辆停运的停运损失费,维修费按4S店报价为准;5. 基础服务费和尊享服务费不包含轮胎和内饰;6. 如承租方驾驶的车辆需要保险公司施救,产生的施救费和事故的第三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人员、物损等等,都由承租方先行垫付。 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按照相应金额进行返还;7. 取车时签订正规汽车租赁合同,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驾驶证原件,合同一式两份,一方各一份,请认真听从工作人员关于呼伦贝尔地区自驾的注意事项及安全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