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已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京籍人员以及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人员、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及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可在京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
已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全国通办”人员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可在京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
签注种类
1.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2.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须长于拟申请签注期限)。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非京籍人员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时,还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规定程序获取),或者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5.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港澳通行证签注有三种办理方式:
1. 网上预申请+窗口办理。
您可以登录北京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申请。预申请完成后须在“申请结果查询”中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的自行选择受理日期和场所,并按照提示内容在窗口受理时向工作人员提供网上预约号码和申请材料。网上预约号码受理当日有效。
网上预约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初审仍未通过且有异议的申请人,本人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办证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现场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不通过的须回户籍地办理。
2. 直接去窗口办理。
京籍人员可以直接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办证材料到出入境证件办理机构进行现场办理,无需预申请。非京籍人员则须先进行网上预申请后再进行现场办理。
3. 自助服务机办理。
京籍人员办理个人旅游签注,以及“全国通办”人员办理团队旅游签注时,可通过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机上进行自助办理签注业务。
办理地点
1、北京市各区分局出入境办理大厅。
2、派出所受理点。
派出所受理点只受理网上预约申请,直接到现场递交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所,不受户籍地限制。
3、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机。
如果有其它相关问题,可拨打010-12367进行咨询。
快递服务
北京市户籍居民(现役军人、武警、未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赴香港、澳门个人旅游签注,需上门取证的,网上预约后,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EMS)上门收取申请人出入境证件,并将办理好的证件及签注送回申请人手中。上门取证不收取邮寄资费。
办结时限
窗口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自助服务机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