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法定规划之一,是地块开发和建设管理的主要依据。本研究在现有敔山湾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低碳发展落实到控规层面的创新性研究。通过分析解读敔山湾新城已有控规作为研究基础,在此基础上提出低碳城市战略框架,并编制低碳发展控制指标体系;通过技术模拟评估,提出各地块低碳规划建设导则及设计要求,最终在现有控规图则的基础上,编制示范地块的低碳控规图则,作为指导地块进行低碳生态发展建设的依据。
【关键词】
控制性详细规划 低碳发展控制指标体系 低碳控规图则
1 低碳发展背景分析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威胁不断加大,低碳发展模式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城市则成为低碳发展的核心。低碳城市是以城市空间为载体实施绿色建筑、能源、交通等策略,发展低碳技术,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应该承担起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角色,但低碳城市建设理念如何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进行有效落实,就必须通过深入研究和建设实践探索明确低碳城市的内涵和方法,建立一套可操作、可考量、可推广的规划实施指标体系,并融入法定城市规划编制规范要求促进城市规划的促进城市规划的发展创新,才能有效促进低碳城市的建设。
2 敔山湾新城低碳发展规划的作用和意义
研究以江阴市敔山湾新城为研究对象,在现有敔山湾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将低碳规划目标与法定控规相结合,进行低碳发展落实到控规层面的创新性研究。
作为法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殊地位和性质决定了只有将能够量化的低碳指标融入控规的指标体系中去,才能保证对城乡的土地使用和空间环境进行有效地低碳化控制,有效引导城市实现低碳化开发建设。现有的法定控规主要以控制城市用地的开发量为主,没有涵盖低碳规划指标,只是从用地层面提出控制指标,并不涉及能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此次敔山湾新城低碳发展控制规划按照低碳的目标与方法规划城市建设,以量化的、可操作的指标体系约束低碳生态城区建设,转变发展模式,发展低碳经济,指导城市未来发展。
3 研究区域简述
敔山湾新城位于江阴市东南郊,距离市中心约6 公里,地处江阴市两大城市化快速推进地区-- 江阴市区与东部三镇(周庄、华士、新桥)之间的衔接点上。区域自然条件极为优越,西部有白屈港,东、南、西三个方向有耙齿山、定山、羊头山围绕, 形成独特的山地景观。敔山湾新城面积约为5.31平方公里。新城预测人口规模约为5.5万人,规划发展成为集旅游、休闲、度假、居住、服务、运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综合区。
4 敔山湾新城低碳发展规划战略研究
敔山湾新城低碳发展规划从建筑、市政、交通、能源供应和绿地碳汇这五个方面来评估敔山湾新城的能源消费情况以及碳汇水平,从而分析其实现低碳发展的机会。针对上述低碳发展框架建议, 在敔山湾新城提出五项低碳规划发展战略:包括生态空间、能源绿色交通、水资源以及废弃物。
4.1生态空间
4.1.1战略分析与研究
在不改变敔山湾现有规划的绿地系统基础上,以提高绿地系统的碳汇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为目标,运用先进的规划理念和技术手段,构建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生态绿化结构,推广乡土物种种植,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综合效益,营造特色鲜明、自然和谐的绿色生态环境。
4.1.2生态指标建议
1)提高绿地碳汇能力
在不改变敔山湾现有规划绿化面积的情况下,通过提升各类新建用地内绿化面积的植林率,以此提高敔山湾所有规划绿地内的平均植林率和总体碳汇能力。指标实施后,敔山湾所有绿地的平均植林率将从30%提升到40%以上,碳汇能力将随之提升30-40%。
2)保护物种多样性
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绿化物种中乡土物种比例应达到70%。
4.2能源
4.2.1战略分析与研究
通过对敔山湾地区能源利用现状条件分析,结合区域范围内现有能源利用相关规划,对区域能源利用进行分析:
1)建筑节能
当可建设用地建筑达到65%的建筑节能率,其他用地保持原有节能率情况下,相对于现有规划的常规情景能耗降低15%。
2)可再生能源
可建设用地内的建筑采用多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包括: 太阳能热水 、太阳能光伏发电 、水源热泵 、土壤源热泵 。
4.2.2生态指标建议
1)新建建筑节能率达到65%;
2)规划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占建筑总能耗比例达到15%;
3)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含)以上标准比例不低于30%。
4.3绿色交通
4.3.1战略分析与研究
通过对现有控规可达性分析可以看出,公交站点和公共绿地的可达性均达到100%,说明目前规划对公交站点和公共绿地的规划设计较为合理,可以满足居民出行的便捷性;但教育设施无法满足居民步行500米可达的要求。建议从慢行系统的设置和重要设施的调整两个方面进行优化建议。
1)慢行系统优化设置
慢行系统鼓励居民采用步行与公交、自行车与公交这两种组合出行方式,来缓解交通拥堵现状,减少汽车尾气污染,从而营造舒适、安全、便捷、清洁、宁静的城市环境。在不同尺度的地区对慢行系统进行合理设置,使得慢行系统与公交系统有效衔接,能更好地鼓励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出行。
2)重要设施优化调整
将重要设施布置在一个的合理吸引范围内,也是鼓励居民使用绿色公交方式出行的重要举措之一。可通过对该地区的小学及幼儿园的规模和位置进行优化调整,使其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的前提下,满足设施可达性的要求。
4.3.2生态指标建议
1)通过慢行系统的设施提高居住人口步行至小学的可达性;
2)通过慢行系统的设施提高居住人口步行至幼托的可达性;
3)通过增加小型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来满足居住人口的不幸可达性,自行车租赁点可与公交站点结合布置。
4.4水资源
4.4.1战略分析与研究
1)节水措施
针对江阴市及敔山湾地区的水资源现状条件,建议通过提高设备用水效率、以及机械用水效率这三种策略,以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2)给水策略
根据目前规划区内保留、已批及可建设用地的性质不同,建议采用不同的非传统水源利用方式,以达到降低自来水需求量的目的。
3) 污水策略
建议距离敔山湾地区较近的城东污水处理厂提高其出水水质,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为敔山湾地区提供中水水源。
4) 雨水策略
建议通过雨水策略,使得敔山湾地区内雨水下渗量在开发前后保持不变,对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采用一系列的生态雨水设施收集调节区域雨水,对地下水进行渗透补充并改善区域水质。
5)水质控制
目前敔山湾地区地表水主要为Ⅳ类水体。为了将区域打造成宜居型社区,因此我们建议社区内地表水水质目标达到Ⅲ类水质。通过采用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入河污染物浓度控制的方法来实现这一目标。
4.4.2生态指标建议
1)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管网漏损率不大于10%;
2)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不低于25%;
3)污水收集处理率100%;
4)雨水渗透低影响;
5)新区公共水系水质达到Ⅲ类。
4.5废弃物
4.5.1战略分析与研究
1)垃圾减量化
随着规划区经济发展,市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垃圾产量也将逐年增加。减少生活垃圾量,建议措施如下:
· 不提倡或限制一次性用品。
· 限制过量包装。
· 进行垃圾收费制度改革,有定额收费改为从量制或量多加收。
2)垃圾资源化
实现对区内居民生产、生活和商业活动等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进行有效利用,是固废资源化的重要内容。建议在社区内建立回收站,承担为社区服务、方便居民投售生活性废品、及时把回收的再生资源运到回收市场投售、确保区域环境洁净的职能。
同时建议在规划区开发过程中采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建筑材料或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
4.5.2生态指标建议
1)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100%;
2)生活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率不低于95%,可再循环材料使用总重量占所使用建筑材料总重量≥10%,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占同类建筑材料比例≥30%,可再利用建筑材料使用率≥5%。
5低碳控规指标体系
在生态空间、能源、绿色交通、水资源以及废弃物这五项战略的基础上,提出15大类,共20项低碳控规指标, 作为下一步地块技术模拟评估的依据。
6 指标的具体实施与控制要求
6.1 指标的实施框架与方法流程
控规指标的分解针对土地利用、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等不同的建设层面分别提出不同实施要求和建议。
敔山湾新城20项控规指标一部分可以通过控规直接实施, 并落实到下一层面实施控制要求,另一部分则是经过深化和补充后,转化为具体实施指标的要求。
可通过控规直接使用为实施控制与导则共11项,需要通过技术深化和补充后,转化为实施控制与导则的共9项。
6.3低碳控规指标技术分析评估
6.3.1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部分可直接落实的指标为乡土物种比例≥ 70%。在具体实施层面上,绿化植物应同时满足乡土物种种类占绿化物种种类比例≥ 70% 和乡土物种种植面积占绿化种植面积比例≥ 70% 两项要求。
生态空间部分需深化评估的指标为植林率≥ 40%。通过参考国内其他城市乔木种植的相关规范,以及实地调研估算敔山湾新城已建用地内的植林率,在可建设用地内建议将植林率指标转化成各类用地地块内植林率具体实施要求,在一级和二级两个开发层面进行开发实施控制。
6.3.2能源
能源部分可直接落实的指标为绿色建筑相关指标。具体而言,规划范围内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设计标准应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J32/TJ 76-2009)》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一星标准,30%的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设计标准应达到二星或以上标准。
能源部分需深化评估的指标包括新建建筑节能率达到65%和规划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占建筑总能耗比例达到15% 。
针对新建建筑节能率达到65%的要求,建议在开发控制中将八类主要用地所对应的不同类型的建筑建筑进行能耗的模拟和计算,针对地块内不同类型的建筑进行能耗模拟,从建筑围护结构、设备系统和照明系统三个方面分别提出节能措施,同时评估节能绩效,提出地块节能率控制性指标。
针对规划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占建筑总能耗比例达到15%的要求,控规从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发电、土壤源热泵和水源热泵分别提出一、二级开发实施控制建议:要求新建居住建筑100%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公共建筑100%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并在控规建筑设计要求采用集中式安装;公共建筑向南立面窗(包括玻璃幕墙)安装太阳能薄膜电池;部分公共建筑安装地源热泵系统(包括土壤源热泵和水源热泵系统) 。
6.3.3绿色交通
绿色交通部分可直接落实的指标为100%的居住人口步行500米可达公交站点和100%的居住人口步行500米可达公共绿地。根据现有控规公交站点和公共绿地的可达性分析,这两项指标可直接落实。
绿色交通部分需深化评估的指标为公共服务设施与慢行系统的连通性和慢行换乘枢纽、公共自行车租赁点与慢行系统的无缝衔接。
针对慢行换乘枢纽、公共自行车租赁点与慢行系统的无缝衔接,建议将慢行系统分为 环湖旅游道、 环山旅游道、 休闲健身慢行道、 商业区慢行道、 社区慢行道等五类,通过慢行系统的设置将敔山湾新城的公共服务设施串联起来,居民可以通过慢行系统到达包括小学、幼儿园、医院、社区邻里中心等日常生活必需的配套设施,形成高可达性的慢行交通系统网络,提高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针对公共服务设施与慢行系统的连通性要求,建议结合机动车停车场设置慢行换乘枢纽, 包括自行车租赁点、存车点、修车部、电动车充电点及旅游咨询点、商业小卖部等功能配套设施;结合公交站点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 实现 “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 的绿色出行方式。
6.3.4水资源
水资源部分可直接落实的指标为管网漏损率≤10%、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和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控规中对这三项指标分别提出一、二级开发控制建议。
水资源部分需深化评估的指标为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25%、开发前后雨水下渗量影响和新区公共水系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针对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25%的要求,建议在一级开发层面要求设置中水管线、通往各用地地块接入口和道路绿化用水口,在二级开发层面要求居住和公建用地内铺设、安装中水管道,在非控规层面实行分质水价,鼓励用户使用中水。
针对开发前后雨水下渗量影响的要求,建议在一级开发层面采用透水铺装和下凹绿地等雨水渗透设施进行雨水的收集,在二级开发层面采用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和下凹绿地等雨水渗透设施收集调节雨水。
针对新区公共水系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要求,建议采用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浓度控制两种手段。在一级开发层面利用雨水渗透措施以及湿塘-湿地系统, 使污染物入河总量不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总量;在二级开发层面,滨水地块内雨水径流如直排入河,则要求设置雨水过滤装置对该部分径流进行浓度控制。
6.3.5废弃物
水资源部分可直接落实的指标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100% 、可再循环材料使用总重量占所使用建筑材料总重量≥10% 、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占同类建筑材料比例≥30% 和可再利用建筑材料使用率≥5% 。控规中对这四项指标分别从一、二级开发层面提出实施建议和非控规层面的建议。
水资源部分需深化评估的指标为生活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率不低于95%。经过针对敔山湾新城内垃圾产生量的评估,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为96%,满足垃圾资源化利用率≥95%的指标要求。在非控规层面,建议垃圾资源化利用在敔山湾新城范围以外的非控规层面实施,不同类的垃圾分别由相应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7 研究结论
(1) 敔山湾新城以低碳发展的理念为指导,将生态空间、能源、绿色交通、水资源、以及废弃物五方面作为低碳城市发展的研究方向,以敔山湾发展现状、现有上层规划作为分析研究的事实和理论依据,分析敔山湾低碳发展潜力,并提出相应的低碳发展战略。
(2) 根据战略分析,提出“低碳战略指标体系”,并分解到具体地块的实施框架,提出相应的指标实施方法及其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