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获悉,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河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开封市制定《开封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指出,开封市应当加强本地旅游资源保护利用,依托北宋东京城遗址和宋都古城,打造中国宋代都市文化核心展示地;依托黄河悬河自然景观、城摞城等黄河沿线文物遗存,打造黄河文化主地标城市;依托州桥及古汴河遗址等运河遗产,打造大运河文化带重要节点城市;依托焦裕禄烈士陵园、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等革命文物和红色旅游资源,建设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旅行基地等,打造红色基因传承示范高地;依托开封河南省政府旧址、河南省博物馆旧址等近现代建筑遗存,打造省府文化重要展示地;依托朱仙镇木版年画、汴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和非遗展示展演高地;依托孟子、包拯等在开封历史上有重要影响的历史人物,挖掘名人故事的时代价值,开发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鼓励和支持其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
同时,开封市要设立市级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依托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个人,挖掘旅游资源及其文化内涵。加强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的宣传,增强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和当地居民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的意识。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上级政府旅游发展规划、本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物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交通以及其他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等方面规划相衔接。
《条例》要求,开封市要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利用河、湖、湿地等自然资源开发文化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护其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利用各级文物、历史街区等人文资源开发文化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持其地域特色、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利用工业、农业、体育、科技等社会资源开发文化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持其内容与环境、景观、设施的协调统一;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文化旅游项目的,应当尊重其原真性和文化内涵,保持其原有的文化生态和文化风貌。
同时,发挥宋文化优势,集中打造宋都皇城文化旅游度假区,实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促进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做强做大宋文化品牌。鼓励和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依托宋文化、黄河文化、古都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开发精品研学课程,建设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壮大研学导师队伍,打造“研学开封 读懂中国”品牌。
《条例》指出,开封市建立夜间旅游发展促进机制,规划建设夜间旅游消费集聚区,合理利用城市夜间景观、特色街区、民宿集群等资源,打造“大宋不夜城”等夜经济品牌;鼓励和支持开拓实景演出、舞台剧、光影秀、戏曲曲艺等夜间演出市场,开发开封特色夜间旅游演艺产品;鼓励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鼓励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延长开放时间,鼓励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延长营业时间;依托焦裕禄纪念园等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建设红色旅游景区,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境内外高科技公司依托技术优势,针对开封“城摞城”等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虚实共生的元宇宙旅游酒店、旅游线路、旅游产品、旅游场景。鼓励开发数字原生内容,支持建设宋都古城数字孪生体;统筹相关涉农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旅游,制定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开封特色的餐饮项目和产品,研究开发推广宋代美食,保护、传承灌汤小笼包子、桶子鸡、黄焖鱼等特色名品制作技艺;合理规划布局传统开封餐饮夜市,鼓励特色化、精品化、集群化发展。支持各类餐饮业态融合发展,丰富开封美食内涵。
《条例》还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有拦截车辆招揽游客、随意提高客房价格、披露游客个人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促进文化旅游发展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的原则,开封市应当将文化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相关产业促进政策,将文化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文化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加强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解决文化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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