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21〕8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15日
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实现“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和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苏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取得新的进展,发展特色优势日益彰显,动力活力不断迸发,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愈加凸显,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艺术创作生产形成“江苏现象”。提出并落实对艺术家充分尊重、对艺术创作规律充分尊重、对艺术工作者辛勤劳动充分尊重“三个尊重”,完善财政投入、院团激励、人才培育“三项机制”,创造条件为基层院团和艺术人才搭建免费展演展览省级平台,推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滑稽戏《陈奂生的吃饭问题》、苏剧《国鼎魂》、淮剧《小镇》等精品力作荣获国家级奖项,12部作品入选全国“百年百部”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第13届全国美展江苏获奖提名作品、进京作品和入展作品数量为历史上最多。
公共文化服务形成江苏特色。扎实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建立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文化圈”、乡村“十里文化圈”。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形成江苏经验。全面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全面推进“考古前置”,颁布实施《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一批运河遗产展示利用,红色遗产、名人故居维修保护与展示提升等工程和博物馆展示交流项目,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省级试点。新增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处、国家等级博物馆40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6项,高邮市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认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13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10家。
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形成江苏亮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创新举办文旅消费季、文化和旅游项目融资集中签约活动。南京、苏州市获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2家园区入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时出台纾困惠企政策“苏六条”、促进文旅产业平稳健康发展18条等政策,文旅行业恢复程度好于全国。
“水韵江苏”宣传推广形成江苏效应。设计推出“水韵江苏”新标识,提出“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宣传主题,部省共建海牙中国文化中心,新增9家江苏境(涉)外旅游推广中心,举办省内城际互动游、畅游长三角主题游、乡村旅游节以及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江苏之夜”等境内外文旅推介活动,“水韵江苏”品牌形象渐入人心。
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服务形成江苏样本。在全国率先完成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同城一支队伍”改革,率先出台《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省级机构改革后出台全国文旅系统首个深化“放管服”改革意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获评省政府法制创新奖、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上线运行集智慧服务、智慧监管和智慧分析功能于一体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
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江苏探索。依托江苏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旅游资源,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从理念走向行动,用文化的理念发展旅游,让旅游更有“诗意”;用旅游的载体传播文化,让文化走向“远方”。创新举办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我省与文化和旅游部连续三年联合举办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并完成全国348个剧种集中展演,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省级11部门联合出台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十三五”时期末,全省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8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2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7家,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9个、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单位18家,江苏文旅创建尤其是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乡村旅游发展经验在全国推广。
“十三五”时期,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对标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文化小康在一些地区仍有“洼地”,文化和旅游供给的品质还难以满足美好生活新需求,江苏旅游的标识度、美誉度尚需进一步提高,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创新发展还面临体制机制制约。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步入关键时期,大众旅游全面进入新阶段,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式,促进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准确把握文旅行业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为推进新阶段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要紧扣“强富美高”的总目标总定位,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争创一流、勇当标杆,更好发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赋能文化强省作用,更加彰显旅游为民和旅游带动效应。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新追求。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融入到“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健全完善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旅游业体系、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努力实现文化和旅游内涵能级在创新发展中充分释放,江海河湖资源禀赋优势在协调发展中充分发挥,水韵江苏独特魅力在绿色发展中充分彰显,文旅资源配置能力在开放发展中充分提升,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在共享发展中充分满足。准确把握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进入新时代,高质量的文化和旅游产品越来越成为人们高品质生活的必需品。必须强化价值引领、品质提升,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