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苍山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于2016年8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整合设立,实行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核准面积10.16平方公里,由莪园、苍山和始丰三大区块组成,其中莪园区块2.47平方公里,苍山区块2.8平方公里,始丰区块4.89平方公里。2020年10月,天台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得到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浙政函[2020]99号),整合后区域总面积35.64平方公里,包括始丰区块、莪园区块、苍山区块、南北协作功能区、产业用布功能区、西部产业基地、苍山产业集聚区二、三期、胶带功能区、生态高新功能区,其中苍山区块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苍山产业集聚区二、三期规划面积4.82平方公里。
2020年12月,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天台经济开发区苍山区块和苍山产业集聚区二、三期两个区块编制了《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苍山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主要规划内容如下:
1、规划名称: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苍山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2、规划范围及面积: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天台经济开发区苍山区块和苍山产业集聚区二、三期两个区块,四至范围北至上三高速,东至高速洋头出口,西至苍山倒溪,南至苍南溪,东南至城洋公路,规划总面积7.62平方公里,其中国家核准区域2.8平方公里,授权管理区域4.82平方公里。
3、规划功能定位:浙江省低丘缓坡建设示范区;天台东部承接产业转移的省级产业园;特色鲜明、高品质、高竞争力的现代台地产业集聚区。
4、产业发展导向:以智能装备制造产业为先导,以品牌化汽车用品、绿色橡塑、绿色医药等制造业为基础,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为突破,以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为支撑。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西园路11号 邮编:317200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576-8935268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裕腾百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红丰路509号 邮编:311100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86996372
电子邮箱:36052881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调查规划实施区及其周边的敏感目标及主要环境污染源情况,调查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区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分析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对此进行预测评价,并通过分析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等评价规划发展目标、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同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或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就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1年1月4日~2020年1月15日(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向公告指定地址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或来电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通讯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电大路2号 联系电话:0576-83899338
邮箱:hbj3899338@163.com
2、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联系电话:0571-28869067
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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