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 2023〕4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机关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实现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工作目标,根据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的清明节是疫情防控转段以来的第一个传统祭祀节日,广大人民群众现场祭扫追思亲人的需求将在较短时间内集中释放,预计今年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人员将有一个爆发式增长,极易发生扎堆祭扫、极易引发山林火险、极易发生公共墓区人员过于密集而出现安全方面的隐患。各乡镇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清明平安祭扫工作摆在当前工作重要突出位置,落细落细各项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一要全力做好 “平安清明”服务和保障工作,各乡镇要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落实清明祭扫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二要提前科学谋划。结合当地祭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今年平安清明祭扫工作的形势,加快制定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平安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将平安清明祭扫工作的具体要求与当地公墓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住错峰祭扫、预约祭扫、部门协同、应急处置这几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提早研判、科学谋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三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与宣传、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互通、高联动效、协同顺畅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平安清明祭扫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安全工作是清明节祭扫工作的核心内容,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极端认真负责的担当精神,针对清明节祭扫活动时间短、空间狭窄、人流密度高的特点,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一是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对本区域内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墓单位易山体滑坡坍塌处、祭扫人群集中区域、车辆停放点等重点部位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做到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必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整改。二是加强野外祭扫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历史埋葬点等野外祭扫区域的管理,明确属地监管责任,采取专人负责、路口蹲守、巡山查看等方式,认真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历史埋葬点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森林禁火令》,严禁在林地、墓地等野外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三要强化祭扫高峰管理。各乡镇、部门加强清明祭扫高峰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祭扫区域建立人流预警和限流分流机制,及时提醒出行祭扫人群预约、错峰、分时祭扫,避免出现长时间排队、拥堵踩踏、火灾及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
三、突出惠民便民,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扎实做好清明祭扫服务的基础上,推出系列惠民便民举措和产品,充分彰显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一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充分利用增加服务窗口、增派服务人员、延长服务时间等方式方法,采取线上线下预约、错峰、限流等具体可行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增加群众现场祭扫体验感。二要推出祭扫惠民举措,指导公墓单位配足配齐管理服务人员,积极开展祭扫活动期间人流疏导、现场指引、秩序维持等服务内容,推行鲜花换传统祭祀用品、免费赠送黄丝带等惠民服务产品,方便群众祭祀。三要积极引入社工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组织和团体,为群众提供丧事咨询、祭扫引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政策资料,提升群众祭扫便捷度。四要规范殡仪服务、殡葬用品和公墓墓穴收费管理,坚决查处殡葬服务机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收费、变相涨价收费等现象。
四、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要抓住清明节集中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契机,加强与媒体、公众的良性互动,以“平安清明 文明祭祀”为主题,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基层社会组织等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及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主张,大力宣传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大力宣传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线上祭奠等现代文明祭扫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的殡葬新风尚。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推广殡葬改革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同时,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遇到重大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
清明期间,县殡改办将组织平安清明祭扫工作督导组,赴各地具体指导清明祭扫工作,并设立清明热线电话96345,从3月22日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统筹协调服务各地清明祭扫工作。各乡镇要设立清明祭扫观察点,掌握清明祭扫动态信息,并于3月22日至4月7日期间,每天下午2时前将《清明工作动态日报表》上报县殡改办;4月7日前报送本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附件:清明工作动态日报表
平阳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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