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旅游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4〕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和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有关部署,高质量推进我省乡村旅游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丰富内涵、融合发展、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原则,学深学透、用活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注重海南乡村和市场特点,强化政策扶持,创新发展方式,围绕客源市场优化配置资源,挖掘文化内涵,提高乡村旅游产品质量,推进乡村旅游由观光休闲为主向度假康养为主转变。开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使旅游业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抓手。
二、总体目标
到2026年,我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打造一批主体类型多样、品牌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点,较2024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实现增长35%。推动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一)优化乡村旅游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格局。以客源市场为导向,突出乡村旅游资源“环城、沿路、傍景”空间布局和贴近民俗文化特色,策划精品项目,做好产业招商;围绕海口、三亚、儋州等人口较多的城市构筑近郊乡村旅游圈;围绕环岛旅游公路和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公路,打造以海洋旅游和生态旅游为特色的乡村旅游带、和美乡村风景线;围绕大型景区、旅游度假区和产业园区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构建乡村旅游的“展示窗口+度假基地”的产业格局。
(二)以乡村旅游度假区为抓手实施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创新发展试点。选择一批具备相应条件的乡村区域,因地制宜制定乡村旅游度假区培育试点方案,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乡村旅游资产运营公司,通过政策与机制创新,优化整合资源要素,围绕海南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的特点、难点和堵点先行先试,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的乡村旅游集聚区。到2026年,根据我省出台的乡村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创建5家具有品牌效应和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度假区。
(三)以民族地区乡村旅游推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落地。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民族地区联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