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
01
网上申请入学(7月21日12时至28日12时)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2.教育优待对象、教职工子女、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也须网上报名。
3.7月25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当前网报情况,供家长参考。7月28日12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02
审核录取(7月29日至8月10日)
学校根据我市民办学校入学办法做出审核、录取意见。
03
电脑派位(7月29日至8月10日)
1.8月7日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公布录取结果。
2.8月8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系统自动将学生信息返回至片区(或辖区内公办学校)。
04
民办学校补录(8月11日至8月17日)
未被公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我市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向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校通过“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查找该生,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补录。
05
名单公示(8月17日前)
学校分批次公示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06
报名注册(8月20日前)
学校为录取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07
学籍备案(8月21日前)
学校将新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