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将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促进市内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市内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市内免税店采取市内提前购买,口岸离境提货的方式,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后,应当在设立于口岸出境隔离区内的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便于携带的消费品,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与口岸免税店、离岛免税店相比,市内免税店通常设立在城市内部,交通便利,消费者无需前往机场或特定的离岛区域购物,节省了时间和交通成本。市内免税店的设立,还将有效促进消费。对于一些旅游城市来说,市内免税店可成为吸引游客的新亮点,延长游客在城市的停留时间,促进餐饮、住宿、交通等旅游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的旅游综合效益。
根据《通知》,现有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办法》;现有北京、上海、哈尔滨等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
EDITOR/编辑 · 闵小丽
SOURCE/来源 · 湖北日报 武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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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官宣!在武汉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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