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社会优待”的范围很广,免费乘车只是其中一项,如果任何福利都向老年人“无止境”的倾斜,那么无疑会增加财政负担,所以全国层面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只“提倡”,不“强制”,具体规定如下: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58条规定: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 优先、优惠的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 应当为老年人提供 优待和照顾。对法律条款的解释就是:城市公共交通(包括但不限于公交车)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但不是要求提供免费服务,“可以”的意思就是可有可无。总之,概括起来:服务行业对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是国家提倡的,但不是必须做到的、义务性的。当然,虽不强制,但现在老龄化日益突出,在养老问题上,国家、社会、家庭、个人都有义务,再加上经济水平好了,因此即便不强制,各城市也纷纷推出了“老人乘车卡”,彰显城市对老年人的关怀,也是一座城市“有温度”的体现。
第二,小县城的老年人能享受到该项政策吗?
有人可能会认为,一座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多集中在主城区,小县城的公共交通服务或多或少的存在滞后性,这无疑会导致小县城的老年人“吃亏”,无法享受乘车免费。
其实这种观点存在偏颇,但并不完全错,针对该问题,说两点:
其一,乘车免费针对所有辖区老人,县城老人同样享受该项政策:
免费乘车针对的是全辖区的老人,不仅县城老人包括在内,就算是外来定居、户口不在该座城市的老人,也能正常享受该项政策,这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53条中也是有补充规定的:
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 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因此,县城的老人并非是“吃亏”了,也是可以享受该项待遇的,特别是城际公共交通。
其二,更为公平和人性化的政策已经在一些城市实施了,不乘车的老人可以攒下一笔“津贴”:
每位老人的乘车频率是不一样的,比如城区的老人可能每天乘车4趟,而县城的老人每月可能只乘车4趟,如果都是票价减免,显然财政为每位老人的付出是不一样的,不能彰显公平。
在以上矛盾下,有些城市已经推出了更为公平的政策,那就是通过发放“津贴”的方式缓解这一矛盾,比如上海市在2016年取消了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政策,转而发放“津贴”,即“65-69岁,75元/人/月;70-79岁,150元/人/月;80-89岁,180元/人/月;90-99岁,350元/人/月;100岁及以上,600元/人/月”,花超的不补,省下的可以自由支出,更大程度地体现了公平,尤其是县域老人,可以省下一笔乘车费做其他支出。
写在最后:
总而言之,关于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全国范围内并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并非所有城市都实施该项政策,《老人权益保护法》的层面只“提倡”,不“强制”,因此即便有的城市不免费,也无可厚非。
为了更大程度地彰显公平,尤其是照顾那些乘车频次低或县域的老人,有些城市“升级”了免费乘车制度,通过发放“津贴”的方式来化解这一矛盾,省下的津贴可以自由支配,更大程度的彰显了公平。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