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元觉街道办事处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温州市洞头区科技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主要修编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温州市洞头区科技产业园单元,规划面积为69.62公顷。
二、功能定位
定位为“以新能源产业为特色,统筹协调港口功能和产业开发的临港产业区”。
三、用地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8.84公顷、港口用地面积为40.78公顷。
四、用地布局
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7.95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为20.89公顷,港口用地面积为40.78公顷。其中C-02至C-11,C-13至C-14地块在符合环境影响评估等条件下,经论证可完全兼容二类工业用地。具体的兼容比例建议在项目方案审查中研究确定。港区范围内的规划按照港口规划执行。
五、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道路分两个等级:城市主干路和支路。主干路为G330国道延伸公路和状元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规划支路为西一路、西二路、西三路、北一路、北二路和华港路,且均为弹性道路,可结合未来片区发展,经研究论证后予以明确。
六、城市设计引导
通过山港海的空间视廊,打造科技、现代的临港产业风貌,建筑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七、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
3、地块编号图
现予以批前公告,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反馈至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洞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tou.gov.cn/
联系地址: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351室
联系电话:0577-63470502,0577-5672785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