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粤港澳商务车指标申办工作,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我局调整了投资类粤港澳商务车指标申办流程,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网址:http://jtglj.gdga.gd.gov.cn:8080/GAC_NET/)。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资类粤港澳商务车指标申办流程
(一)提交网上申请。凡以投资纳税条件申办深圳湾、沙头角、莲塘口岸香港入境商务车及拱北、横琴、港珠澳大桥口岸澳门入境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纳税额须至少达到15万元以上),港珠澳大桥口岸香港入境商务车指标(近三年纳税额累计至少达到10万元以上),深圳湾、沙头角、莲塘口岸内地出港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纳税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港珠澳大桥口岸内地出港商务车指标(近三年纳税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等四类指标的申请人,应登录我局网上办事大厅,按网页指引提示如实、准确提交证明材料图片、填写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境外投资企业或个人的证明材料(仅在申办港澳入境商务车指标时提供):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个人投资)等。
2.境外投资者与内地企业投资关系证明材料(仅在申办港澳入境商务车指标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核准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等。
3.内地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车辆登记证明材料:香港籍车辆提供《车辆登记文件》;澳门籍车辆提供《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和《登记折》;内地籍车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5.备案驾驶人证明材料:港澳居民提供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内地驾驶证、港澳驾驶执照;内地居民提供内地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内地驾驶证、港澳驾驶执照。
(二)补录有效纳税额及凭证。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申请进行审查通过后,将向申请人发出提示。属申办港澳入境商务车指标的申请人收到提示后,可在系统内继续补录本境外投资企业(或个人)近5年在同一内地企业投资期间有效的完税证明凭证和股权比例证明。属申办内地出港商务车指标的申请人收到提示后,可在系统内继续补录本内地企业近5年有效的完税证明凭证。如企业后续年度有新增纳税的,仍可在系统内按上述方式进行补录。
(三)预约现场办理。每月1日,我局将通过系统统一发放准予受理的手机短信通知。收到手机短信通知的申请人,即可在网页内预约进行现场办理。
(四)现场核验资料。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按预约日期和时段,携带所有已申报的证明材料原件,凭预约号到我局车管所办证窗口办理。办理时需现场核实纳税额和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正式受理回执,等待后续指标审核结果。我局将及时审核已受理的申请,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指标批准文件。
二、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申办效率,请申请人务必确保填写和上传的资料、手机号码等真实、准确、有效。业务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可登录我局网上办事大厅,实时查询申请的办理工作进度。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对2022年1月1日前已提交网上资料但未现场受理的申请,需按上述流程重新办理;对2022年1月1日前已完成现场受理但尚未取得指标的申请,由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原件直接到我局车管所办证窗口补报受理前5个年度及受理后的纳税额数据,无需预约。
(三)经查实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的,或在现场受理核实存在虚报纳税金额行为的,我局将取消该申请的办理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申请人纳入黑名单进行严格监管。
(四)非投资类商务车指标及以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申办的投资类商务车指标的新办申请,参照上述申办流程办理,但无需填报纳税凭证。
(五)已有指标的延期、驾驶人变更、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号牌等网办业务的办理流程不变。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致电020-83111536进行咨询。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