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刘思敏)8月1日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下称《执业规定》)实施首日。早上10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卫生健康处,澳门中医生梁伟衡赶来递交申请材料,成了试饮新规“头啖汤”的首位澳门人士。按照《执业规定》,如果审批通过,他将在20日内收到执业证书。
《执业规定》于2023年5月31日正式出台,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合作区注册后,即可在合作区医疗机构提供与澳门医疗人员资格认可证书相符的医疗服务,澳门医疗人员到合作区跨境执业变得更加便利。
横琴首个跨境执业新规
率先在医疗领域落地
据悉,《执业规定》是合作区成立以来,首批实施的跨境执业法规之一。为何率先在医疗领域落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副局长冯方丹表示,一方面,已经在合作区居住或者想到合作区居住的澳门居民,对于优质医疗服务需求很大,而这恰恰是他们考虑到合作区安居乐业的关键点。《执业规定》通过法律创新,促进琴澳规则衔接、医疗融合,有助于进一步营造趋同澳门的生活环境。
另一方面,便利澳门医疗人士在横琴执业,将促进澳门人士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合作区医疗机构,澳门医疗人员能接触到更丰富的病例,并熟悉内地医疗环境,对他们在专业上是很好的锻炼和学习机会,将有助于扩大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冯方丹说。
为贯彻落实《执业规定》,合作区印发《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具体明确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注册申请流程、申请材料、开办中医诊所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冯方丹表示,此外,合作区还设立“琴澳医疗卫生培训基地”,为有意到合作区执业的澳门医疗人员开设培训课程。该基地的课程今年计划加入内地法律普及的内容,在近期也将增设《执业规定》的相关培训课程。
跨境执业更便利!
他们抢饮“头啖汤”
此前,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提供医疗服务,须通过考试、认定方式取得内地医师资格,或采取“短期行医”“短期执业”方式获得临时资格,且对医疗人员类别有限定。新规实施后,澳门医疗人员除了上述几种方式外,按《执业规定》要求注册并取得执业证书,便可在合作区提供医疗服务。
此外,新规的适用人群全面覆盖了澳门《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规定的十五类医疗人员,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