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陆英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老虎潭水库水源地保护与改善生产生活的议案》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老虎潭水库集水区属于吴兴区埭溪镇范围的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共有4.65万亩,涉及8个行政村,约2200多户7500多人左右。自从2004年划定以来,公益林一直享受生态补偿政策,补偿标准从最初的8元/亩开始逐年提高,到2019年已经提高至每亩33元,其补偿资金来源由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共同承担。
陆英英代表“要求提高老虎潭库区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的建议,也是这几年市、区政府一直关注的民生事项之一。早在2018年4月,茅利荣代表就在市人大八届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关于解决老虎潭库区居民生活与发展问题的议案》(第5号),2019年2月,陈永祥代表又在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要求提高老虎潭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域内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的建议”(第128号)。根据这两个议案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2020年3月埭溪镇政府向吴兴区人民政府提出补偿申请报告,吴兴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对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提标的申请报告。根据2020年4月9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湖办第10号)意见,市政府同意老虎潭库区范围内省级以上公益林在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亩,新增资金在老虎潭水源地保护资金中列支。至此,老虎潭库区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补偿资金在2020年达到每亩43元。2020年茅利荣代表在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再一次提了《关于提高老虎潭水库库区公益林补偿等的议案》(第008号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作了回复,同年8月,根据市咨询委老虎潭库区补偿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同意对老虎潭库区范围内公益林补偿标准自2021年起在三年内(到2023年)逐年提高至和德清一样标准,即:二级保护区内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30元/亩/年、准保护区内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00元/亩/年(因一级保护区内公益林面积仅45亩,不再单独设立补偿标准)。2021年库区二级保护区15000亩重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已经提高至每亩65.34元,准保护区内31438亩重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已经提高至每亩55.34元,提标资金118.74万元都已全部发放;2022年库区二级保护区补偿标准已经提高至每亩97.68元,准保护区内补偿标准已经提高至每亩77.68元,总提标资金237.48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23年库区二级保护区补偿标准已经提高至每亩130元,准保护区内补偿标准已经提高至每亩100元,总提标资金356.23万元目前已经全部转移支付到吴兴区财政,预计上半年发放到位。
根据对全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了解,目前就我市德清和安吉对水源地范围公益林实施差异化生态补偿,其标准也是二级保护区每亩130元,准保护区每亩100元,该标准也是目前全省最高的,考虑到财政支付能力等诸多因素,该标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是对库区居民生产生活最大的帮助和支持。
以上意见供参考。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森林资源管理处 秦勇强,联系电话13706725207)
3695195-54762-4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