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常说的“知青” 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至70年代末在政府组织下从城镇下放到农村、边疆落户的初、高中毕业生,总数约1700余万人。
20世纪50年代,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增产粮食、发展农业成为国家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党中央就把有计划地垦荒,扩大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作为发展农业的一个重要措施,并且把垦荒纳入规划。
1953年12月,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组织高小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成为上山下乡运动的源头。
1955年4月,国家派出青年代表团赴苏联学习大规模垦荒运动经验。苏联在短短两年里一共动员了27万城市青年移民垦荒。既解决了苏联的粮食短缺,又解决了城市青年就业问题。
代表团回国后,在汇报中写道,“从城市中动员年轻力壮、有文化的青年去参加垦荒工作是有好处的,也是今后解决城市中不能升学和无职业青年就业问题的一个办法。”
这个意见得到毛泽东的重视,在《在一个乡里进行合作化规划的经验》一文中,他提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成为后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口号。
从这一年开始共青团开始组织农场,鼓励和组织年轻人参加垦荒运动。“早期知青”是指农村户口青年毕业后又回到农村,又称返乡知青,少部分是城市批量组织的支边知青。
在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党内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发展越来越严重,到60年代中期,毛泽东认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想通过“文化大革命”, 来防止资本主义复辟。
林彪、江青一伙野心家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毛泽东的错误,导致了“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6年,在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下高考停止,到1968年,许多中学毕业生既无法进入大学, 又无法被安排工作。
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使得中共领导机构意识到,需要寻找一个办法将这批年轻人妥当安置,以免情况失控。
1968年12月22日毛泽东授意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的文章。号召之下,许多年轻人因此下乡去农村。全国也开始有组织地将中学毕业生分配到农村去。
据统计,1968年至1969年,共计有460万知青下乡,大多是66、67、68老三届初、高中毕业生。
当时京、津、沪三大城市和浙江省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人数较多,如果都在本地下乡,农村人多地少,安置比较困难。于是,通过协商组织跨省市安置知青下乡。
1969年9月落实了60余万人的跨省、市安排下乡的任务。其中,黑龙江省接收26万人、吉林省接收5.5万人、河北省接收15万人、云南省接收6万人、陕西省接收3万人等等。
在1968年到1978年这十年间,上海动员了111万余名青年上山下乡,主要接收地为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云南、贵州等。
前面我们提到的电视剧《孽债》中,那些孩子的知青父母是从上海被下放到云南西双版纳,可美丽的西双版纳也没留住他们,最终留下了一笔孽债。
#02
回城,抛家弃子
知青的生活是怎么样的,用《孽债》中知青所说,“看不到希望。”
大量知识青年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确短暂地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也丰富了这群人的见识,锻炼了他们的行动能力,缓和知识分子与社会基层人民的关系。
但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也浪费了人才资源,几千万年轻人的青春被荒废,无数家庭被强行拆散,这场运动也造成了各个层面的社会混乱。
从1971年开始,知识青年在农村的许多问题不断暴露出来,例如,知青在生活上存在着许多困难,全国有1/3的下乡青年生活不能自给,有40%的青年住房没有解决;摧残迫害下乡知青,特别是奸污女知青的案件相当严重;青年的思想极不稳定。为生活所迫,知青选择自杀的现象也很严重。
知青之间,以及知青和当地老乡之间的恋爱,成为他们在那段艰苦岁月里备受折磨中最感温馨的一幕,支撑他们度过那段被命运拨弄得狼狈不堪的青春日子,又为知青大返城后埋下难以预料的伏笔。
1977年,恢复高考,大批在农村的知识青年想方设法要回到故乡去。为了得到一张病退证明,他们喝农药制造“胃痉挛”,喝墨水制造“胃穿孔”,为了活动关系,众多女知青们无奈地走上了“失身”的道路,不惜一切,只为回家……
1980年10月1日,中共基本上决定过去下乡的知识青年可以回故乡城市。
返乡的政策一来,又让那些在当地有家庭的知青陷入矛盾,一边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家乡,一边是家庭、孩子。
他们被批准返回城市时,孩子是不可以带回去的。即便带回去,孩子也没有城市户口,当时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制,管得非常严格。这些做了父母的人除非不想回去,如果想回去必须将孩子留下。
这就有了电视剧里几个特别家庭的孩子,他们是数千万这种制度下所生的孩子的代表。
父母恩爱的,母亲成全丈夫,离婚,返沪,如剧中沈美霞的父母。她的父亲沈若尘离婚后,回到上海,成为编辑,与上海姑娘结婚,组建新家庭。她的突然到来,给这个看似完美的家庭带来了毁灭式打击。
父母感情一般,却又不答应离婚,不离婚返沪,如卢晓峰的父母。他的父亲卢正琪没有说服妻子离婚,独自返沪,结果婚内与一女子纠缠,入狱。
父母各奔前程的,将孩子卖了,返沪,如安永辉的父母。他的父母亲回到上海后分手,深陷物质欲望中,不能自拔。
“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而我是多余的”剧中的这首歌唱出了孩子的心声,也不知唱哭了电视机面前的观众。
一个时代浓缩下的矛盾,放在这几个家庭展现,一开场实现炸裂,就如剧中李家耀所扮演的卢爷爷所说,看吧,他们的到来给各自的家庭带来多少麻烦。
这些知青返乡后,又重新组建家庭,他们在当地的恋情、家庭、子女也回城后,被选择性集体遗忘......
#03
上海人眼中的“外地人”
人生如戏,而每一段戏总有结局,人生的路却在继续。《孽债》的结局,几个孩子有的留下,有的回了西双版纳,留在上海的孩子,户口怎么办,剧中没有交代。分离的不舍场景,赚足了观众的眼泪,引得社会各界对知青子女的关注。
从1978年开始,知青子女回沪入户政策一直在修改、完善。1980年代初,上海市实施的是知青子女可以回沪一人的政策,由此大量知青子女背起行囊,来到陌生的上海。
“子女顶替”政策在这里起到一定作用。1978年5月24 日,为了安置职工子女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就业,国家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顶替父母参加工作。
政策一出,不少职工为了让自己的子女就业,提前退休。据统计,1978年10月至1981年12月,以子女顶替形式迁入上海的知青有12.44万人,占总迁入人数的23%。直到1986年,这一政策被取消。
据1987年的上海市人口调查,知青子女数量占市区的青年人口数量5%,这批“上海人眼中的外地人,外地人眼中的上海人”在“故乡”一开始的生活十分不顺。
一是,社会并没有特别关注这个群体,很少有针对回沪知青子女的优惠安置政策出台。二是,大多数的回沪知青子女都是从小同父母成长在外地,习惯于当地的民风民俗,初到上海非常不适应。
他们占用父母回沪的名额,肩负着父母的希望,梦想着在上海能干一番事业,身上的压力不小,而他们在外地接受的教育程度不高,强烈的竞争之下,备受打击。
社会关系也很匮乏,除去那些从未谋面的亲戚,很多回沪知青子女几乎是孤身一人独闯上海滩。
在他们身上有超越年龄的成熟,过早的独立,本地人或多或少的排挤,让他们拥有一颗强烈、容易受伤的自尊心,这大概是当时多数回沪子女的缩影。
随着政策的改革,1995年,上海市政府规定知青子女可以回到上海就学,不少知青子女根据这一政策返回上海参加高考并进入上海各个大学就读。有数据显示每年有2-4万知青子女返沪,仅新疆就有大约15万知青子女回到上海。
目前上海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知青人员落户事宜:
子女投靠: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支内、知青人员”),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夫妻投靠: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老人投靠: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回沪落户。
几十年过去了,曾经风风火火的知青们,如今已步入暮年,他们为国家、为家庭默默地付出一切。对于这一段历史,这整整一代人的牺牲,任何人都无力去完完全全地补偿。
我们能做的,是不忘历史,以史为鉴。
参考资料:
《孽债》,黄蜀芹导演
《回沪知青子女生活状况研究》,朱孔芳,韩毅
《回忆退休职工子女顶替政策》,聿行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