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中第三条规定的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各包按成交金额1.5%收取,不足5000按500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帐?收款单位:四川晨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银行账号:5155155100130000566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3.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同级监督部门:绵阳市经开区财政局联系人: 徐甜甜 联系电话: 0816-81300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游仙区沈家坝街15号
联系方式:0816-2858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晨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文跃路城南壹号A区10栋第三层
联系方式:199616784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丹
电话:19961678480
四川晨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