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旅行社业务是需要经过文旅部门专门许可的,市场上许多打着健康咨询“服务部”等旗号的“某某服务部”大部分不具备这样的资质。他们通常以派发小礼品如鸡蛋、面条、米、面、油等,忽悠老年人来参加他们组织的旅游活动。然而,这些“服务部”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和责任承担能力,其主要目的是诱骗老年人在旅途中进行购物从而获利。这样的“旅游活动”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并且增加了老年旅游者出游的风险系数。
老年人群在参加旅游团时,一定要到正规的旅行社进行报名, 查看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旅游安全风险,开开心心出游,健康平安回家。
案例二
“银龄骗局”要重视
拒绝增收“附加费”
关键词:附加费、老年游、违规行为
一、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某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旅行社检查时,在一份签署的旅游合同中发现,合同“其它约定事项”条款中明确载明:“2老人附加费各300元”字样,且负责人无法提供行程中额外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凭证。因此,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制作笔录,旅行社负责人也承认了违法事实。
二、处罚结果
某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该旅行社改正“违规收取老年人附加费”的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罚款。
三、防坑指南
旅行社收取年龄附加费是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除非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