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548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对接落实方案(试行)的通知》(商开发〔2019〕809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开发区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商开发〔2020〕456号)等文件要求,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评估报告,并报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吴中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共包括:前言总论;区域规划分析;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等内容。在落实度假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并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的建设项目,在编制项目环评时,相关内容和数据可供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引用。
现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附件: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
1太湖度假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最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