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辖区的党务政务工作。
(二)负责辖区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辖区的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工作。
(四)负责辖区的财务和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的社会事业工作。
(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规范建设工作。
(八)负责辖区古城保护工作。
(九)负责辖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处(宣传处、城市集成指挥中心)
2.组织人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
3.财务和资产管理处
4.经济发展服务处
5.城市保护建设处
6.社会事业处
7.社会治理处(街道司法所合署办公)
8.城市管理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
9.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站、项目建设和征收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虎丘街道办事处地址:虎丘路388号
虎丘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地址:虎丘路19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0512-68851519(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