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具英德市黎溪镇大湖村北侧地块7433.43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规划条件的
批前网上公示
我局收到英德市黎溪镇人民政府要求出具面积为7433.4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经核查,该用地位于英德市黎溪镇大湖村北侧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已取得了《转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英德市201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清国土资利用发[2017]44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英德市2015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2017]129号),并编制了《英德市黎溪镇大湖村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清远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对上述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批前网上公示,征求相关利益关系人的意见。
项目位置:英德市黎溪镇大湖村北侧地块
二、公示日期: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2日(共10个自然日)
三、公示内容:批前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网上公示英德市人民政府网
五、咨询电话:0763-2282957
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或书面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按程序出具上述地块的规划条件,本公示不代表我局已批准其申请。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