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发布4月10日
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
发布西双版纳旅游温馨提示
提醒广大游客
来西双版纳旅游
十个事项需要多留意
西双版纳旅游温馨提示
亲爱的游客朋友:
欢迎来到西双版纳,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一种‘象’往的幸福”。愿这一份旅游温馨提示能给您带来帮助,也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一、谨慎选择旅行社和导游。选择旅行社时,请务必擦亮双眼,参考官方发布的“红黑榜”公示,选择诚信商家出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导游必须全程佩戴导游证,并且告知游客真实姓名,如果对接您的导游拒绝告知真实姓名和佩戴导游证,请您第一时间向政府部门举报。
二、拒绝低价游。不要轻信网络平台的低价旅游产品,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不合理的低价产品都会以其他形式让消费者买单,请根据官方指导价选择旅游产品。
三、签订网络全息旅游合同。云南省要求所有旅行社必须与游客签订电子旅游合同,既利于游客出行,又方便政府监管,也是您旅途中维权的保障。若旅行社要求不签订电子旅游合同,其中恐有套路,请谨慎识别。
四、抵制组织购物行为。若导游或旅行社以车辆停歇、旅游观光、扶贫政策等理由,故意在购物点停留,强行要求您和您的团队进入购物点购买商品,请您严辞拒绝并举报。
五、抵制强迫购物。任何交易行为都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如您遇到强迫购物或变相强迫购物的不法行为,请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留下充分证据并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六、抵制宰客商家。西双版纳倡导游购自由,欢迎您自由选购您喜欢的产品,但请仔细甄别,购买市场价格正常的商品,不要因为诱导、强迫而进入购物场所或购买明显不符合市场价格的商品。
七、投诉维权渠道。如果您在旅游途中遇到问题,可拨打0691-12345投诉热线,或通过“游云南”App、“游云南”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投诉,将有专人与您联系,为您排忧解难。
八、提出意见建议渠道。欢迎您关注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发布”,点击“服务”,找到“旅游建议”栏目,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九、退货注意事项。如果您对购买的商品不满意,在符合退货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游云南”App享受30天无理由退货,请您务必详细了解退货条款。
十、志愿服务。在旅游途中,各交通场站、景区景点等都设有志愿服务站点,如您需要帮助,请及时到志愿服务站点咨询或寻求帮助,志愿者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
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0日
原标题:《温馨提示:来西双版纳旅游,这十个事项需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