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今天上午9时,兰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挪用公款案。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5年下半年至2013年底,被告人毛小兵利用其担任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副局长、局长,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宁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西宁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西宁博地经贸有限公司、锡铁山永鑫铸造厂、马强、王中领等30个单位和个人在产品购销、工程承揽、股权收购、土地开发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818274亿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指控,2006年3月至6月,被告人毛小兵利用其担任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谋,个人决定以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义,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并支付保证金的形式,挪用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款4亿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后该款项全部归还并支付了利息,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毛小兵生于1965年4月,湖南常德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最初任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锡铁山矿务局干事,之后,到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从技术员一路做到局长。2000年后任职青海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9年4月后,毛小兵担任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青海省委常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2011年12月任西宁市委书记。
2014年4月2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毛小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当年7月16日,毛小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毛小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2015年11月13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毛小兵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侦查终结,由兰州市检察院向兰州市中院提起公诉。兰州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毛小兵利用其担任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局长、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宁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西宁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6日,法院庭审一直到下午,毛小兵做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下午15时,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到此结束。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毛小兵简历:
毛小兵,男,汉族,1965年4月生,湖南常德人,1984年12月入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职称。
1981.09 北京钢铁学院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
1985.07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锡铁山矿务局干事
1986.03 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技术员 1987.03 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发电厂检修车间副主任
1987.09 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发电厂电气车间副主任
1988.04 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发电厂生产科副科长
1988.12 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发电厂副厂长、厂长
1993.09 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局长助理兼发电厂厂长
1994.03 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副局长
1999.05 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局长
2000.04 青海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其间:2001.03-2002.02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2.02 青海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6.09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其间:2001.09-2006.12在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9.04 西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01 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2 西宁市委书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2.05-2014年4月 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4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7月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