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制全省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市场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
2.负责对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应急、救援和保险等工作。
3.监管全省假日旅游市场,承担假日旅游的统筹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
4.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管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行业信用监管,统筹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协调指导文明旅游工作。
5.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相关经济和市场运行监测。
6.负责对全省网络文化市场、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的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审批,承担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
7.负责对全省演出、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涉外(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和场所的审批。
8.负责对全省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对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内容监管,指导相关场所和设备的审批、监管。
9.负责对全省旅行社和导游的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导游体制改革,承担导游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全省旅行社经营出入境旅游有关业务。
10.负责对旅游住宿业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星级饭店评定,推进旅游住宿业的科技应用、节能减排和绿色饭店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对国家A级景区运营进行行业监管,推动景区经营监管体系建设。
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苏琳
电话:029-8526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