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太晚,小民、小涛就住在了马家,4个人睡在了一张床上。事后小民说,那一夜什么都没发生,大家只是一直聊天而已。
第二天,小民和小涛早早起来为母女二人买了一些水果和点心,下午才离开了马艳琴的家。
此事不久后的一天,小民半夜回到家中。凌晨两点被敲门声惊起。小民问:谁呀?对方回答:查户口的!小民一开门,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当时小民就被控制,随后搜身搜房间。面对眼前的拘捕令小民一下子傻眼了,云里雾里的他被带上了警车,来到了看守所,那一天是1983年的9月9日。
不明所以的小民在一个月后被转移去西安第五看守所,在警车上小民看到了小涛。他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一定是那次跳舞跳出了事!
跳舞的马艳琴,42岁,与丈夫离婚后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此前在西安民生餐厅工作,后来病退靠微薄的劳保生活。
她与别人不一样,除了喜爱交际,她还喜欢跳舞,尤其喜欢办舞会。当时,群众举报后,警察找到马艳琴调查。谁知道马艳琴丝毫不忌讳,自己把舞会的事全抖了出来。
原来,通过舞会,马艳琴把自己的家变成了淫乱聚会的据点,而那么多次的舞会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记录并没有详细写明。法院判决书只写,她与130人发生过关系,从中获利2000元,甚至还让舞伴故意灌醉自己的两个女儿,从而让女儿也陷入舞会的淫乱之中。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和审理,马艳琴和小涛因流氓罪被判处死刑,小民被判无期徒刑。
因为案件涉及上百人,很多人被牵扯其中。比如小胜和马艳琴举办过两次舞会并发生过一次关系,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小袁是马艳琴女儿的朋友,但是坚决不承认和马艳琴发生过关系,因态度恶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小杨举办过一次舞会期间与马艳琴等人跳舞,还邀请了在西安上学的外国人参加了舞会,也不承认和马艳琴发生过关系,属态度恶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罪犯交接时,小民和小涛有过一次见面的机会。
小涛说:对不起,没想到会这样。
小民说:没事,我比你好点。
1985年4月15日,西安市体育场举行公审大会,随后马艳琴和小涛在北郊刑场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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